風評:李世光胡鬧,中央豈能支持蓋綠電讓違建合法化!

2016-10-28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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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躍進方式推綠能,李世光說支持違建設太陽能後可合法化。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楊伯祿攝)

以大躍進方式推綠能,李世光說支持違建設太陽能後可合法化。圖為示意圖。(資料照片,楊伯祿攝)

少見如此荒謬絕倫的政策!為了加速推動太陽能,經濟部長李世光支持全台違建都可在安裝太陽能發電板後就地合法。李世光完全未思及其嚴重的後遺症,推動一個政策到如此目無法紀、飢不擇食、不擇手段,簡直是胡鬧了;更重要的是:即使如此,還是不能解決缺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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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推動屋頂違建改裝太陽能可轉型合法,而且已經有違建藉此「正式合法化」,這種作法屏東已經跟進;李世光在立院對此作法持支持態度,認為全省所有縣市都可比照,他跟桃園接觸,桃園市政府亦認為可行。

對地方政府而言,當然是贊成居多,因為地方政府原來就為違建問題煩惱到不行─不拆除,放任違法是說不過去;要拆除,得罪民眾、影響選票,更有惡虎般的民代關說不斷,有了一個理由全部合法化,地方政府倒也落得清閒,耳根可清靜不少,但卻完全未考量到其嚴重的後果。

違建堪稱台灣最有傳統的都市之癌,影響都市景觀的問題還算小,安全問題才是嚴重,台北市鬧區可看到4層樓房的公寓,往上把違建一口氣蓋到6樓以上,至於「客氣、有節制」的在屋頂加蓋、陽台外推者更不知凡幾;柯文哲上任時曾敲鑼打鼓要拆除的松江路違建,是一口氣在屋頂加蓋160坪的違建。違建不僅引發公共安全的疑慮,對居住者而言亦有安全問題。

但政府為了加速推動太陽能發電的綠能,竟支持加裝太陽能板的違建即可合法,完全無視公共安全及違法者可因合法化得到的鉅額利益,未來更引發極大的道德風險問題。

以目前價格計算,一般住戶安裝太陽能發電的誘因確實不足,即使可以用每度7元的價格賣給台電,也要近10年才能回本,如果想自用而以台電售價2元多計,那就根本無法回本─應該沒這樣的傻瓜吧。因為太陽能板的壽命為20年,如果碰上颱風遭破壞,那就更是血本無歸。

不過如果能用加裝太陽能板換取違建合法,這個生意就大大划算,絕對值得作。以每3坪的太陽能建置成本8萬元計,平均每坪不到3萬元;但全台灣大概已經沒有每坪3萬元以下的房子了。所以,民眾如果在每坪單價50萬元的台北市蓋違建,藉此換得違建合法化,等於蓋一坪就賺47萬,蓋10坪賺470萬,每年還「加減」再從台電多少收個3、5萬元太陽能發電的電費回來,整體投資報酬率確實超高。

這個作法一定可增加民眾裝置太陽能的誘因,但公共安全與法治精神則成為陪葬品。原來政府為了建築安全訂定的所有建築標準、要求的建照審核、按圖施工都不必太理會了;大家只要記得蓋違建的同時,在上面裝上幾塊太陽能板即可合法化。而且,如果考慮到屋頂要有一定面積才能安裝的因素,則又是大型違建的條件優於小型違建。如果此法可行,推而廣之,那些違章工廠是否也在屋頂多裝上幾塊太陽能板,也可以就地合法?

民進黨的能源政策要全面廢核,以綠電比例提高到20%補充電力缺口,為此既要在鹽灘地重電,又要拿農地種電,海上則是蓋風電,還想要重啟抽蓄發電、多開小型水力電廠,這等於是既要搶農地、又要搶漁場,還要破壞河川生態,現在是連都市的生態都要破壞─讓違建全面合法。

更何況,即使全台違建都蓋上太陽能板,其實仍難解決電力不足的問題,不穩定的太陽能不能作為穩定供電的基載,政府還是要繼續花大錢擴建火力電廠。這種「大躍進」式的搞綠能,到底會帶來多大的破壞與風險,政府實在該想清楚。李世光真的不要再胡鬧, 帶頭支持違建合法化,到頭來又無法解決缺電問題,最後變成賠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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