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還是無期徒刑?在女童性侵殺人案前苦戰的日本平民裁判員

2016-10-26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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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福岡縣去年傳出女童殺人案,嫌犯内間利幸被判無期徒刑。(翻攝影片)

日本福岡縣去年傳出女童殺人案,嫌犯内間利幸被判無期徒刑。(翻攝影片)

日本福岡縣豐洲市於去年1月底傳出女童殺人案,警方隨後逮捕從事土木建築業、當時46歲的嫌犯内間利幸。福岡地方法院近日透過「裁判員制度」審查此案,最後決議對其處以無期徒刑。全程參與判決的《西日本新聞》記者除記錄法庭過程外,同時也道出了人的「理性」與「感性」間的苦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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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承認棄屍 聲稱和女童關係良好

根據檢方的起訴書指出,内間被告在去年1月31日,誘拐在前妻老家附近遊玩的小5女童,而後將她帶到市內某所民宅,性侵得逞後將其勒死,甚至還將女童的屍體帶回自家,丟在2樓的壁櫥中,最後被檢方以殺人、棄屍、性侵致死、誘拐等罪刑起訴。

「我們認為遺屬堅持對(被高)處以『死刑』是理所當然的……」「照被告的狀況來看,更生的可能性很小……」當裁判長語重心長地讀著判決文,準備對被告做出無期徒期判決時,身穿藍色薄襯衫、黑褲的内間被告,靜靜地站在被告席,垂下眼眸,讓人猜不透他當下的情緒。

在5天的審理期中,內間被告自始至終僅承認棄屍,對於猥褻等其他罪行一概否認,甚至主張自己「從未對女童起殺意」。被告表示:「我當時只是希望她(指受害女童)安靜一點,才會摀住她的嘴巴。」「我自己也不希望(受害女童)死掉。」「我和她(女童)稍微變親之後,她就說她想要去(案發現場的熟人家),所以我就帶她去了。」並拿出女童的鑰匙圈,聲稱是對方送他的。

遺屬怒斥:不要污辱我女兒

被告的這番話不但沒能打動法官,反而引來家屬震怒,整個法院的氣氛頓時陷入一觸即發的狀態。作為檢方證人的女童母親則哽咽地說:「我的女兒真的很可愛,我們的感情很好,常常一起去買衣服、聽音樂……」女童父親則憤道:「(被告)在我女兒過世之後還講這種話,根本就是在污辱她(受害女童)的尊嚴!」檢方也向法官求處死刑。

最難的抉擇—死刑 v.s. 無期徒刑

多位裁判員討論許久後表示:「雖然被告在審議途中有在口頭上表示反省,但因為他(被告)做了許多不合理的辯解,所以我們不認為他(被告)有真心地在反省。」但考慮到過去類似案例多半處以無期徒刑,且案件兇殘性與其他案例相比較輕,裁判員選擇迴避死刑,改判被告無期徒刑。

判決宣達後,一名在判決討論過程中,主張應判被告死刑的女性裁判員,對裁判員制度提出質疑:「像這種完全無法反應市民聲音、想法的裁判員制度,還有必要存在嗎?」「越是深入探討這次的案件,我就越來越心痛,究竟『個人情感』和『公平的判決』要怎麼取捨,我到最後都還在煩惱。」

遺屬:只有死刑才能懲罰被告

受害女童的雙親則表示,他們雖然很感謝法官、裁判員不採信被告的陳述(指被告稱自己毫無殺意、與女童關係親近等),但還是無法接受最終判決不是死刑。「我們沒辦法接受被告沒被判死刑,除了女兒死後遇到的慘事(指屍體遭丟棄)外,光是想到她在生前有多痛苦、害怕,我們就覺得只有死刑才能懲罰被告。」

女童的雙親還在判決時強調:「為了不要再讓同樣的悲劇重演,我們必須要認真思考自己能做什麼。我們認為判決被告死刑、嚴格看待這類案件,就是避免類似事件重演的最有效的方法。」「為了我們的女兒也好、為了不要再有類似的受害者也好,我們做為(受害女童)的遺屬,希望法院能判被告死刑,未來我們會再拜託檢察官繼續上訴,竭盡我們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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