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籍受刑人增加,近來又被推上治安討論檯面。據媒體報導引述法務部統計,外國籍受刑人數從2022年的419人,增加至2026年8月的1,653人;另提到一名印尼籍人士涉嫌出售金融帳戶供詐團使用,卻在判決出爐前約四個月已離境,凸顯司法程序與移民行政之間可能存在銜接落差。報導同時也提醒,外籍受刑人並不等於移工,且有學者比較2018至2024年資料後指出,部分案件類型之外籍人士嫌疑率並未高於本國人。
這才是問題的核心。台灣不該把外籍人士、移工、失聯移工全部簡化成治安風險;但政府也不能因害怕被批評標籤化,就迴避詐團確實正在利用移工身分、語言弱勢、經濟壓力與金融帳戶管理漏洞。真正該檢討的,不是某個國籍是不是比較危險,而是政府能不能在犯罪組織利用制度縫隙之前,把風險看見。
一名涉案外籍人士,如果在刑案尚未終結前已離境,這不是單純的個案疏失,而是典型的跨機關治理破口。警察負責偵查,檢察官負責追訴,法院負責審判,移民署負責出入境,金融機構負責帳戶管理。每一個機關都可以說自己「依法辦理」,但如果資訊沒有即時串起來,結果就是:警察追案、法院排期、移民署遣返,各自合規,整體失靈。
這種制度矛盾,正是詐團最喜歡的空間。詐騙集團不需要破解政府系統,只需要知道哪些機關彼此不說話;不需要高科技,只要利用行政縫隙。帳戶賣出去了,錢流進去了,案子偵辦了,等到法院判決出來,人已經離境。這時再談判刑、罰金或驅逐出境,對打詐而言,究竟還剩多少實際意義?
更值得警惕的是,詐團吸收移工或失聯移工,常不是因為這些人天生犯罪傾向較高,而是因為犯罪市場看見他們的脆弱性。語言不熟、法令陌生、經濟壓力大、社會支持少,帳戶、門號與身分證件就容易被犯罪組織拿來利用。把這些人簡化成「外籍兵團」,固然有新聞效果,卻可能讓真正的犯罪供應鏈躲在標籤後面。
從犯罪經濟學來看,詐團需要的是低成本、可替換、風險承擔能力弱的末端人力。車手也好,人頭帳戶也好,都是犯罪產業鏈中最便宜的耗材。今天本國人帳戶愈來愈難取得,犯罪集團自然轉向更脆弱的族群。這不是族群問題,而是犯罪供給問題;不是移工本身製造詐騙,而是詐騙市場正在尋找更便宜的犯罪工具。
因此,政府如果只加強查緝外籍車手,仍然是在末端治理。真正需要的是前端防堵。第一,檢警、法院與移民署應建立涉刑案外籍人士的即時案件狀態通報,凡涉及詐欺、洗錢、組織犯罪或重大金融犯罪案件,遣返、離境或收容處置前,應有明確司法查核。第二,金融機構應與移民、勞政資料串接,對聘僱期滿、行方不明、收容或離境者帳戶建立更細緻的風險控管,但也必須保障合法薪資、退稅與補助領取,不可一刀切凍結。第三,勞動部與移民署應提供多語金融安全教育,讓移工知道出售帳戶、出借提款卡、代收款項的刑事風險。
更重要的是,政府要有合法求助管道。失聯移工若只看到查緝、遣返與處罰,自然會更容易被地下仲介、詐團與非法雇主控制。治理的目標不是把人逼到更深的地下,而是讓他們在被犯罪組織吸收前,還能找到合法出口。報導中也引述學者建議,應避免用個案評斷整個群體,並提供語言、法律協助與穩定工作管道,這正是降低犯罪供給的方向。
打詐最怕兩件事:一是把所有責任推給被害人,二是把所有風險貼給弱勢群體。前者讓制度卸責,後者讓犯罪上游消失在道德恐慌之中。真正有效的治安政策,不是把外籍人士當成犯罪風險,而是讓犯罪組織無法利用外籍人士。
台灣需要移工,也需要治安;需要開放,也需要秩序。這兩者並不衝突。衝突的是,政府一方面依賴移工支撐產業與照護,一方面卻沒有把司法、移民、金融與勞政治理連成一張安全網。結果就是,合法工作的人被標籤化,真正懂得利用制度縫隙的詐團,繼續在暗處招募、洗錢、換人、重來。
所以,與其問「外籍車手為何變多」,不如問:為何詐團這麼容易找到他們?與其問「移工是不是治安問題」,不如問:司法與移民行政為何不能在關鍵時刻說同一種語言?
警察忙著抓車手,移民署卻可能先送人出國。這不是單一機關的錯,而是跨機關治理的破洞。打詐若仍各管各的,詐團最感謝的,不是車手,而是政府部門之間那道看不見的縫 !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國慶搞去中,忘了老祖宗─台灣何去何從?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管理學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