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谷發生登山意外,4名登山客不幸遇難,領隊在承認「判斷錯誤」之餘,也形同把責任丟給政府說「政府應該封閉步道」就不會有意外了。這是百分之百錯誤的「巨嬰」思維,政府千萬別聽。
台北市的16人登山團27日到台中和平區「蝴蝶谷瀑布步道」健行,途中遇落石襲擊,釀成4死1傷悲劇,受到社會的關注。發起活動的領隊說,當天現場天候狀況穩定,氣象說下午3點才會下雨,加上步道經過相關單位整修後重新開放,「給人錯誤的安全感,大家才放心踏入步道」。
這段話算是回顧事件經過、還原當時這個隊伍對山區與路況的考量及評估情況,爭議不大;但接著他說:山域風險管理政府也要負起一定責任,「如果政府可以預防性封閉、或是設立警示,大家就會提高警覺,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這番話就在網路上引發不少討論與爭議;有人支持、認為政府確實應對山區路況的安全負責,即時通報讓民眾避免危險;但也有許多人認為登山安全原本就該由參與者、負責領隊者作出判斷與負責,不應更不能全歸責於政府。
無論從登山的「倫理與規範」甚至登山運動的本質看,或是從政府與民眾之間的「公私界限」觀點看,再推而廣之到實務的執行面談,要政府負責所有登山步道安全、事前告訴民眾能否上山,都是荒唐又不可行的「巨嬰思維」。
登山運動、或甚至大部份的戶外、野外活動,在本質上就是存在著風險與危難,沒有任何一個政府能把風險完全消除─有那一條山徑沒有陡坡、高低落差、甚至斷崖峭壁崩石?那個政府能保證所有登山客走過這些山徑時都不會滑一跤、摔下去?
而一旦走進山間荒野戶外,就沒有任何人能完全掌控天氣;稍有登山經驗者一定都有多次經歷:早上出發時藍天白雲大好天,午後山區就雲起霧漫、甚至可能狂風暴雨就來了。
雖然所有從事戶外活動者都會緊盯氣象預報作判斷─這當然是絕對必要、也是判準的重要依據,但一來預報一定會有出錯的時候,二來許多小區域(特別是山區)不會有針對性的預報資料,山區地形因素帶來的天氣因素未必能藉預報掌握。
因此,登山與各種野外、戶外活動的進退、安全等,基本上都是要靠自己的技術與經驗作判斷、決策、及保障安全,某個角度而言,這甚至就是這些運動吸引人之處,如果要把責任都歸於政府:政府說你現在可以上山就上山、說不可上山就不上山,政府負全責、民眾自己不必負任何責任,但卻也失去自主性,一定程度上,這會有混淆甚至侵犯民眾個人權益之嫌;政府不是那麼「全知全能」、不會犯錯的、可以替千百位經驗技術完全不同的民眾作出判斷、決定他們可否上山、安全性如何。
更重要的是:實務上政府根本作不到、扛不起這個責任。全台到底有多少條步道,大概連政府主管單位都說不出個所以然,單單是「中央列管」的如國家級步道、區域步道之類的就超過150條,其實各種更短更小又屬小地方性質的步道更是多到不勝枚舉。一個可供參照的資料是岳界著名、使用最頻繁的「健行筆記」的APP中,所列出全台的大小步道,大概有超過2000條之多,而不同時間、不同區域、降雨(天氣)量又不同,政府單位如何能在第一時間、告訴民眾各步道是「安全可行」、還是「危險勿入」?
期待政府如此作,就是一種「巨嬰心態」─許多該由民眾自己負責作判斷與決策並擔負後果的事情,卻變成要政府負責與擔負後果;萬一政府不察誤入這種「大政府」懷抱「巨嬰」的陷阱中,帶來的惡果至少有2個:
一個是公務員基於保護本身的立場,避免萬一出事後要負責,一定會以最保守的標準與心態處理此問題;天氣稍有不佳下點雨,就要封山封水,這肯定不會是任何登山客願意看到的結果;二來是萬一真有意外發生,因為政府已經把此責任攬在身上,所以意外的責任在政府身上而非民眾,結果可能涉及國家賠償問題。
登山與戶外活動原本就必然有風險,蝴蝶谷意外或可歸於就是純然的天災意外;但如果是涉及人為疏失,也是領隊的誤判、與政府無干;如果政府扛下決定各登山路線可否安全開放的責任,則這個人為疏失就在政府身上了。對山區道路情況,政府可以、也應該儘量掌握、立牌告知民眾,但絕對不是要根據天氣變化、立即替民眾作能否入山的決策。 (相關報導: 台中蝴蝶谷步道崩塌4死時間軸曝光!登山主辦「怪政府沒封路」,網炸鍋:非常糟糕的卸責 | 更多文章 )
坦白說,政府扛不起、也不需要扛這個責任!蝴蝶谷事件如領隊真有誤判疏失,就負起責任,不必牽拖政府,更不要因政府管更多又更保守而造成岳界的「窒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