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近 18 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請密切注意!立法院於去年12 月三讀通過「停砍公教年金」相關法案後,主管機關銓敘部近日正式發出公文,敲定相關補發作業與新制發放的具體時程。銓敘部明確指出,去年 12 月 28 日至今年 7 月 31 日期間應補發的退休金差額,最遲將於今年 8 月1日全數補發完成!自2026年8月1日起,也將統一改依重審處分結果按月發放退休金。
停砍公教年金「這天起」補發!近18萬退休人員受惠 銓敘部:最遲8/1差額入帳
立法院會去年 12 月三讀修正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以下簡稱退撫法)部分條文,正式停砍公務人員年金。法規同時明定,公務人員退休後所領的月退休金,在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累計成長率達正 5% 時,應依該成長率進行調整。當時銓敘部就曾指出,全台有近 18 萬名已退休公務人員的「退休所得替代率」需要重新審定,整體作業時程大約需要半年,如今詳細的撥款與重審出爐。
三大關鍵時程:去年12/28至今年7/31差額「最遲8/1補發」
根據中央社報導,據銓敘部發出的最新公文,退休公務員在去年 12 月 28 日「以後」的退休所得替代率、每月退休所得、退休人員每月退休金,都必須依照修正通過後的退撫法辦理。由於退撫法並沒有明定「追溯期程」,因此相關規定是自法律公布日(去年 12 月 28 日)起開始施行。
8/1前「差額補發」
針對「去年 12 月 28 日至今年 7 月 31 日」這段期間應補發的退休金差額,最遲必須在今年 8 月 1 日完成補發。
8/1起「統一按新審定發放」
自今年 8 月 1 日起,統一改依重審處分的審定結果,按月發放退休金。
預算發放管道
根據退撫法第 68 條規定,按退撫新制實施前、後的年資應計給的退休金,將分別由中央及地方法定支給機關預算以及退撫基金來支付。重審後的每月退休所得金額,則會全數匯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全國公教人員退休撫卹整合平台」。
實發金額調整
實際發放的金額,將依退撫法第 67 條規定,按照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已公布、分別自 111 年 7 月 1 日及 113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調整方案,依退休人員所適用的調整比率調整後發給。
是否有溯及既往?藍委痛批「拒退24個月溢扣」 銓敘部提出法源澄清
雖然停砍年金與差額補發已敲定時程,但近期卻引發法律適用期程的政治爭議。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公開批評銓敘部「為德不卒」,指控銓敘部擅自曲解公教人員退輔條例第 37、38 條的條文內容。
翁曉玲指出,銓敘部只同意退還修法公布後(114 年 12 月 28 日以後至 115 年 7 月)溢扣的退休金差額,卻拒絕退還 113 年、114 年共計 24 個月溢扣的退休金差額。 (相關報導: 台灣公務員哪個部門最操?加班到半夜、7成自願離職,「高達3000名缺額」年輕人也不捧鐵飯碗 | 更多文章 )
面對立委的質疑,銓敘部回應表示,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3 條及《退撫法》第 95 條規定,確認退撫法第 37 條及第 38 條的修正條文內容中,並無明文追溯之規定,因此依照法理,自然必須自「法律公布日」起施行。銓敘部強調是遵循此一法制做法來執行,但同時也表示會「尊重翁曉玲委員認為有溯及規定之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