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兩命題近幾年成為兩岸議題中的熱門話題,變成指控主張者為台獨的證據,指控者顯然罔顧事實,也沒學好邏輯。
國民黨在過去的執政時期以及重要黨政人物的論述中,確實多次公開使用過「兩岸互不隸屬」或極為相似的政治表述。《國家統一綱領》提出「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的架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不就是「兩個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嗎?1999年「特殊國與國關係」不也是同樣的意旨嗎?
連戰於2000年代表國民黨競選總統時,曾在2月17日公開表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符合雙方「分治、互不隸屬」的法律現實。
在政黨輪替後,國民黨多位重要領袖也曾在不同場合表達過此一概念。馬英九2003年擔任國民黨副主席時曾公開表示:「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岸互不隸屬。」馬英九執政時期的陸委會主委(如賴幸媛、夏立言),均曾在立法院或公開場合強調「兩岸互不隸屬是政治現狀」。
為何國民黨說過,民進黨就不能說?如果國民黨過去說過多次,現在的國民黨人因中共壓力不敢再說,甚至嚴詞批判反對,怎麼能不讓人抹紅?不是自我矛盾,自我打臉嗎?如此沒有原則的怯懦畏縮怎能讓人看得起國民黨?這樣的黨性還有什麼能力保衛我們的民主生活方式?
若是兩岸互不隸屬不符合事實,那麼就應該有一方隸屬一方,兩岸受一方統治管轄,那麼,兩岸還需要統一嗎?中共反對此事實命題不是與口口聲聲要統一國家的宣示相互矛盾嗎?不是顯得自己的邏輯與認知能力太不正常,有大問題嗎?不是狠狠自己打臉自己,讓人笑話嗎?這樣的心理狀態如何讓人與自己「心靈契合」?
現在兩岸的情況若依中國史而論,與秦漢以後的分裂時期有一類似狀況,各國分立,實質上都是大小朝廷政權,但有一大不同之處是國際環境,即現今的國際環境與過去差異甚大,但不能以國際事務的理則詮釋分裂國家的內部事務性質,畢竟內外有別,屬於不同類屬範疇,特別是中共一再強調兩岸問題是內政問題時,更不能以國際政治的強弱、邏輯或法則論斷兩岸關係。事實上,兩岸關係縱使有一個外在的國際環境,兩岸之間的事務與國際事務性質迥然不同,則為不爭的事實。
或許有人會說,民進黨特別強調的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兩國論」,以「中華民國」的旗號包裹台灣獨立建國的內涵。問題關鍵在於兩岸是不是同屬一中,如果不是,要拿出根據事實的證據,證明台灣或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主權代表權存在與否是國際說了算,迄今除了12極小的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其他國家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換言之,在此12小國之外的廣大世界,中華民國不是國家,遑論台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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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岸是同屬一中,那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一個中國之內的兩個政權或政府,縱使國際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兩岸「互不為代表,互不隸屬,獨自無以為全中國,中國內部地位因此與大小無關而對等」,政權不等於國家,皆為無法否認的事實。基於此,「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根本配不上「兩國論」的檔次,純為欺騙群眾的謊言。批評與反對者等於也沒根據事實立論,隨意發言,倒是幫了贊成主張者營造聲勢,陷自身於難以自解跳脫的困境,實為大不智。
眾所周知,依照中共的官方論述,「中華民國」在1949年10月1日起就滅亡了,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取代了。這種論述蔑視了「不完取代」的事實,違反事實當然就得冒犯大錯的風險,付出代價。
實際上,中華民國是1911年迄1945年10月中國唯一合法的政府,也是國家,就是世界公認的中國,1949年迄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為中國內部的兩個政權之一,但如今在12個小國之外的全球國際政治圈不代表中國。如前提及,對外不代表中國不表示就喪失中國內部該有的權利與管轄現有統治領土的權力。中華民國政府迄今有效統治台澎金馬,在世界上不能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強行代表,為不爭的事實。
台灣自1945年10月25日被中華民國政府以代表「全中國」的身分接收之後,一直在中華民國政府治理之下,這彰顯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且「中國」主權完整的事實,1948年中華民國政府已開始撤退到台灣的行動,「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中華民國憲法》也跟著來台,都不容否認。
美國在1950年韓戰爆發後,以《舊金山和約》之中日本僅放棄台灣,並未明白表示歸還台灣主權給中國為由,製造「台灣地位未定論」,這是十足之帝國主義霸權的粗暴行為。然而,不出兩年便無疾而終,且往後的美方行為一再呈現「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直至《上海公報》才出現新圈套與陷阱,這是美國霸權粗暴與中共誤中國的又一案例。
必須特別強調指出的是,和平條約向來不是移轉主權的必要前提或條件。美國吞併德州以及1918年一戰尾聲,德軍在西線崩潰並撤出阿爾薩斯-洛林,法國軍隊隨即進駐,就直接在當地恢復了法國法律與行政管轄,都無和平條約支持,國際並無異議。何況,日本政府在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公會堂」,也就是今日的台北市「中山堂」舉行之公開的投降儀式中,正式將台灣歸還代表「全中國」的中華民國政府,較諸美國與法國更符合以規則為基礎的現代國際法吧?尚有其它案例,不再多舉。「領土轉移必須有正式和平條約」的說法不符合國際政治的事實與實務,站不住腳。如果大家還尊重歷史,願講道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是板上釘釘的事實。自今往後未定的是中國前途,這當然也會包括與制約台灣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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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共堅持1949年10月1日起中華民國政權滅亡了,那麼,是不是必須有一個同時附帶成立的論斷?亦即「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憲法基礎與事實連結跟著消失了?台灣隸屬中國的憲法基礎與事實連結被中共判定消失了的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事實上沒有治理過台灣,1954年才有憲法,日本歸還台灣給全中國是194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沒成立,不是交付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手上,該政府從來沒統治過台灣。所以,台灣隸屬於中國,而不是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明白之事實。若是執意違反事實,將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台灣與全中國之間的鍊子就斷了或消失了,這就是台獨打的算盤,中共歷來的說法與主張豈不成了台獨最大的幫凶?這是不是中共當局必須嚴肅面對的一項歷史習題?
若要否定「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只能是消除這種兩岸分立分治的情況,亦即兩岸統一之後才有正當的事實理由主張此兩命題為偽。目前,任何片面一廂情願、欠缺事實基礎的所謂「法理」都沒有否定事實的基礎、力道與正當性。何況,是沒有統治過台灣片刻之一方的法理更是虛無縹緲,空洞茫然,徒增笑柄耳。
從中華文化重視大一統的內涵與中國史上「分久必合」的諸次案例來看,「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大概率只是中國史上一段時期間的特殊歷史過程。人世間,所有的命定與必然性都是從後來的時代看過去時代所得出的結果,因為歷史已經發生,不能回溯改變。然而,人世間的人、事、時、地、物、思想、邏輯的組合都是每個時代與場景不一樣,也就是說,每一個人們所處的情境都有自己唯一獨特的上述組合。在邁向未來的進程中,可能存在太多屬不清的這種場景組合,不同的場景組合所發展出的派生結果當然也會有各種差異。
因此,人類未來沒有預先命定的結果,只有這樣那樣的可能性與或然性,不論不同的歷史場景相互間有如何多的人們主觀認為的相似性,歷史從來不會重複。
綜合前面討論,從概率的角度看未來,兩岸可能依然分久必合,但怎麼合,會合成什麼樣子,都還在未定之天。如果在兩岸之間要說什麼未定論,那就是「中國前途未定論」,「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大概率皆是一時煙雲,只是兩岸關係一段時期的過程,不會是終點。
未來的中國如何,既然尚在未定之天,可好可壞,台灣前途亦然,這是兩岸人民特別是台灣人民為了自己與子孫福祉可以也應該努力追求營造的。台灣方面最要小心的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暫時狀態具有欺騙性,絕無可能是台灣的護身符,反而可能因為主觀妄想,故意扭曲對情勢的認知與判斷,導致妄作莽行,會變成自我催眠,自我誤導的催命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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