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前總統馬英九因基金會事務,讓前後任親信蕭旭岑、王光慈與金溥聰隔空槓上,內鬥內行,親痛仇快,尤其馬嫂周美青、馬大姊馬以南具名提出聲明,使得馬英九疑似罹患失智症的問題成為新聞焦點,更讓人於心不忍。
醫學臨床上有一句話,叫做「最難治的病,是沒有病識感」。原因不難理解,因為缺乏病識感,患者否認病情,對任何醫療介入都極端排斥,不但拒絕服藥、拒絕回診,患者與家人產生矛盾,醫病關係也難以建立。
最常發生欠缺病識感的,多在與大腦認知相關的疾病,如思覺失調、躁鬱症等。另一個欠缺病識感的最大宗,即是失智症,隨著腦部神經退化,部分患者會喪失自我覺察能力,忘記自己忘記了什麼,但幾乎毫無例外地,都會堅稱自己很正常。
失智症的典型症狀,是患者會喪失短期記憶,頻繁忘記「近期」發生的事,比如吃過飯卻說沒吃,剛打過招呼的人,才過幾秒鐘就不記得,但對陳年往事卻記得一清二楚;失去對時間空間的辨識能力,導致出門會迷路,或對日常能力如煮飯、記帳等發生困難等。
因失智症衍生出來的精神症狀,是情緒會大幅變化,易怒、易落淚,並對身邊的人事物疑神疑鬼。最常見是會懷疑身邊的人偷他的錢,或懷疑配偶外遇,這一點常害得最親近的家人十分傷心,導致照顧患者發生困難,家庭瀕臨破碎。
一人患病,全家受害。這不光是醫療現場所見的狀況,失智症患者的家庭更常因患者疑神疑鬼導致的攻擊性,讓照顧患者成為家庭極大的負擔。
眾所周知,失智症與高齡有正相關。據衛福部流行病學調查,台灣65歲至75歲民眾患有失智症者約3.4%,此後每增加5歲,罹患失智機率翻倍。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過去十年,全國失智症患者從24萬人上升到36萬人,令人怵目驚心。
目前我國對失智者的保障,散落在《長照法》、《身障者權益保障法》及《精神衛生法》等,導致實務上出現權責分散的現象,因此立法院刻正推動訂定失智症專法,從交通、金融、勞動、司法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失智症患者權利。
參考日本二○二三年通過的「推動實現共生社會之失智症基本法」,將失智症照顧從「福利照護」轉向「共生社區」模式。我國國會刻正研擬草案,向日本取經,從尊重失智症者自主意願的核心理念出發,正面迎接失智症對社會的影響。
草案要求行政院設置「失智症防治照護推動委員會」,行政院應設置失智症防治照護推動委員會,由閣揆擔任召集人;行政院每四年擬訂《失智症防治照護白皮書》,每兩年檢討執行成效;明定彈性工時、失智患者照顧假等配套勞工政策。
人都會老,而「失智海嘯」正席捲而來,台灣社會必須積極面對,馬前總統及相關爭議正是案例,提醒著我們,稍一不注意即可能釀成家庭災害,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