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董監變更案遭訴願會撤銷,NCC維持原處分,否准中投擔任董事

2019-03-27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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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委員會今天再度討論中廣董監變更案,最後仍維持「一部許可,一部不許可」之原決議。(資料照,柯承惠攝)

NCC委員會今天再度討論中廣董監變更案,最後仍維持「一部許可,一部不許可」之原決議。(資料照,柯承惠攝)

目前遭黨產會調查之中國廣播公司,該公司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董監事變更,由於新任董監事名單當中,曾忠正等人係國民黨中央投資之經理人,NCC在去年5月針對中廣董監變更案作成「一部許可,一部不許可」之決議,不過,該案經委任律師葉慶元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出訴願後翻案,NCC委員會今天再度討論中廣董監變更案,最後仍維持「一部許可,一部不許可」之原決議,強調NCC在審查過程,要求中廣提供「三中案」交易契約書,中廣迄今始終沒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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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於2016年1月20日向NCC申請變更董事及監察人,同年6月7日因董監任期屆期全面改選,再度向NCC申請變更董事及監察人,不過,該案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由於黨產會針對國民黨中央投資處分中廣、中視、中影股權的「三中案」重新啟動調查,NCC在去年5月針對中廣董監事變更作成「一部許可,一部不許可」之決議。

根據當時決議,NCC同意「好聽公司」指派代表人趙少康、邱蜜絲、「廣播人公司」指派代表人吳華潔、「播音員公司」指派代表人陳聖一、簡泰正、郭令立,擔任中廣董事。

不過,有鑒於黨產會對中廣之政黨附隨組織之調查,NCC方面認為,NCC在審查曾忠正等人擔任中廣董監事,有必要進行實質審查之必要,因此當時要求中廣提供2005-2006年趙少康與華夏投資所簽訂之股份轉讓契約書、股份轉讓契約補充協議書、股權變動補充協議書及備忘錄等書面契約。

由於中廣向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提起訴願後,NCC之行政處分遭到行政院訴願委員會撤銷,NCC今天再度對中廣董監變更案進行討論,並且維持原處分決議,並且在行政處分中增加否准之理由,強調中廣在這段期間並未提供NCC「三中案」之交易契約,NCC方面雖然發文黨產會,請黨產會提供「三中案」之交易契約,但黨產會也沒有提供,在缺乏「三中案」相關文件下,NCC無法進行實質審查,因此維持原行政處分。

NCC官員強調,NCC否准曾忠正等人出任中廣之董監事,主要係基於中廣之不當黨產之調查,目前仍在進行當中,曾忠正等董事之派任,「可能係受國民黨之推薦」,如果NCC同意上述之董監事變更,可能導致NCC違反《廣電法》「黨政軍條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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