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近期以走私毒品罪名抓捕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ás Maduro)帶往美國受審,此舉震驚國際社會,引發全球關注及議論。諸多討論影射中國及俄羅斯是否也受到此經驗啟示,對臺灣領導人賴清德總統及烏克蘭領導人澤倫斯總統實施此伎倆,此違反國際法、悖離國際規則及干涉他國內政粗暴做法,造成國際秩序不穩定。
對於上述爭論確實引發南轅北轍議論觀點,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教授Hal Brands等在彭博資訊撰文指出,美軍與情報能力的壓倒力量雖然暫時提升威懾,但斬首這種戰術形成先例,反而可能讓中國思考是否對臺灣使用類似行動。史丹福學者Larry Diamond / Oriana Skylar Mastro也認為此任務可能鼓勵中國信心而非遏止中國,並可能使印太安全議題被忽視。然而,美國「馬歇爾基金會」(GMF)印太計畫主任葛來儀(Bonnie Glaser)則指出,「不會,因為北京付出的代價太大」。
至於國內政治方面,國民黨副主席蕭旭岑認為,中共領導人對臺灣「是有感情的」,若對臺執行斬首行動,會讓兩岸關係徹底崩解。若真採取斬首作為,將傷害整體中華民族利益,所付出的政治、戰略代價也將遠大於可得利益,並不利兩岸長遠發展。
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副主席馬克·華納(Mark Warner)警告指出,若美國堅持可以動用軍事力量入侵並逮捕外國領袖,將難以阻止其他大國援引同樣邏輯,對其視為「內政」或「敵對政權」的政治領導人採取相同行動。儘管國際社會及相關法學者認為這是違反國際法、干涉內政;對其他國際強權也會立下錯誤學習壞榜樣。
此一提醒,實際點出當前國際秩序正在鬆動的一項關鍵風險:斬首式軍事執法是否正在被「正常化」?一旦強國對待弱國領導人採取如此蠻橫野蠻做法,甚至以極為正義託辭反毒、反恐怖主義,以合理化其行動,是否意謂長期建立國際典則已殘破不堪。
針對美國對委內瑞拉總統抓捕行動,筆者針對兩岸學者十五位(從A至N)進行訪問,多位學者意見認為,對於美國抓捕委內瑞拉總統所產生的不良「示範效應」,整體並無太大歧見;真正分歧之處,在於中國大陸是否會、是否應、以及是否有必要將此模式套用於臺灣;以及俄羅斯是否可能對烏克蘭領導人採取類似作法。
一、能力與法理:多數學者並不否認斬首策略「可行性」
多數受訪學者(如A、F、G、I、L)共同指出,若單就「能力」與「法理」而言,中國大陸確實具備對臺採取斬首行動的條件及能力。一方面,大陸始終將臺灣定位為內政問題,而非國與國關係;另一方面,《反分裂國家法》及近年對「臺獨」的法律懲戒論述,皆為強制性作為提供制度基礎。換言之,問題並不在於「能不能」,而在於「要不要」。
這一判斷,與西方戰略研究的基本前提並不衝突。美國智庫RAND與多篇兵棋推演研究皆指出,斬首行動往往是高強度衝突初期的必然選項之一,屬於「低成本、高效率、政治衝擊力極強」的軍事工具。但其實也涉及自身能力、對手國內部呼應配合,尤其也會產生國際負面效應。
二、效益爭議:是否有助於達成政治目標方為關鍵
在訪談中許多學者在行動效益產生爭議,產生意見分歧。A、B、E、K等觀點明確指出,即便成功抓捕或移除臺灣領導人,是否能真正促進統一,仍高度存疑。原因在於,臺灣問題的核心並非單一政治人物,而是長期形成的政治認同、制度差異與外部支持結構。並非完成斬首策略,立即解決臺灣社會民眾政治認同、制度性差異,顯然統一事務治理遠比斬首策略更為複雜,且民眾雖不支持獨派領導人,但未必認為逮捕方式符合法律規範及文明做法。
有的觀點認為大陸解放軍從實際需要和實施成本綜合考量,沒有必要實施這類單一行動。未來若真到必須采取斷然措施的時刻,這類精準抓捕手段,只會配合全面癱瘓臺灣軍事設施的整體行動同步展開。屆時,奪取全面制空權、制海權是首要前提,斬首的核心目標,也絕非單純抓捕,而是阻止臺獨頑固分子逃亡,逮捕受反分裂國家法及刑法之審判。
這一論點,與西方主流政治學研究高度一致。《Foreign Affairs》即曾指出,斬首策略若未伴隨全面的制度接管與社會整合,往往只會製造象徵性勝利,卻難以產生可持續的政治成果。無論美國在伊拉克或阿富汗的經驗皆顯示,斬首策略顯示「去領袖化」,並不等同於「去抵抗化」,甚至反而強化其內部對抗。確實斬首策略未必換來認同,反而導致無窮盡對抗,這涉及國家尊嚴及民族情感。
三、斬首策略其成功需要符合相關要件
與此相對,C、D、J等學者則從高度工具理性的角度,肯定斬首策略的實際作用力。這些學者認為,美國此次行動之所以具有高度啟發性,正因斬首策略避免全面戰爭、縮小戰爭規模,可降低生名財產損失;但卻能急速達成政治威懾的可能效果。
《The Economist》在分析俄烏戰爭初期時便指出,莫斯科曾寄望於迅速癱瘓基輔政治中樞,迫使烏克蘭在極短時間內接受既成事實。只不過,這種計算最終因情報誤判與外部介入而失敗。
資深軍事作者奧斯本(Kris Osborn)認為委內瑞拉和臺灣在戰術、軍事及政治環境上的差異,使得這種可能性極小,甚至根本不切實際。
奧斯本認為臺灣擁有比委內瑞拉更廣泛、更複雜的防空網絡。中國斬首部隊要利用固定翼和旋翼飛機成功進入臺灣領空,並在低空建立空中優勢,難度可能極高。更重要的是,臺灣是民主政體,政治權力更廣泛地分散在行政官員、領導人和立法委員手中,而斬首行動對獨裁或威權體制更為有效,因為在這些國家由少數大權在握的領導人所統治。
一項成功的斬首策略,須同時具備法理正當性、壓倒性行動能力、精準情資、盟友支持與後續治理安排。以美國逮捕委內瑞拉總統為例,前提包括:美方以其國內法與域外司法主張建構合法性,掌握敵國元首行蹤與弱點,具備跨境執法或代理人能力,獲得關鍵盟友默許或協助,並能承擔事後政權真空、內亂與國際反彈等風險。否則,斬首可能引發更高不確定性與反噬效應。
四、文化與規範層次:中國是否會自我節制?
部分學者(如N、E)則提出更深層的反思,認為即便具備能力與法理,中國是否願意採取斬首策略,答案是否定,認為這仍受到政治文化與長期統一戰略的制約;且自認為中國是文明國家及禮儀之邦、負責任大國。此一觀點強調,中國若以「中華文化傳承者」自許,推動王道文化,便須審慎衡量此類高度威權、帝國式手段,是否反而削弱自身主張的正當性,並損害爭取臺灣民心的長期目標。尤其中國長期遭受帝國主義侵略,採取斬首策略無異是複製加害者行為。
此種顧慮,與西方學者Joseph Nye的「軟實力」論述不謀而合。Nye指出,短期的強制行動,往往會侵蝕長期合法性資源,使強權在道德與敘事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普遍國際社會認為中國運作銳實力,以一種強制力迫使他人服從其意志。
西方將中國影響力批評為「銳實力」,指其透過經濟誘因、敘事操作與制度滲透影響他國政治、學術與媒體,恐侵蝕言論自由、政策自主與民主透明。中國則辯稱其對外作為屬公共外交與發展合作,強調互利共贏、不干涉內政,並指責「銳實力」標籤是政治化抹黑,忽視各國自主選擇與實際受益。就此而論,中國不會採取斬首策略應對臺灣問題,且此方式將造成諸多後遺症及反彈效果。
五、俄烏情境之斬首機率高於臺海
在比較臺灣與烏克蘭時,多數學者亦認為,俄羅斯對烏克蘭領導人採取斬首行動的可能性,明顯高於大陸對臺灣。原因在於俄烏戰爭已是既成事實,屬於國際武裝衝突範疇,且俄羅斯的戰略目標偏向領土與軍事控制,而非政治認同整合。即便如此,至今俄方仍未成功對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採取決定性行動,也顯示斬首策略的高度不確定性,並非極為容易成功。
總體而言,美國對委內瑞拉的斬首式行動,無疑已在國際體系中留下錯誤危險示範先例,也提高其他大國將此模式納入戰略選項的可能性。然多數學者仍認為,對中國而言,斬首策略並非統一臺灣的必要或最優手段。
其真正的關鍵,不在於是否能模仿美國,而在於此舉是否符合其長期政治目標與風險承受能力。
正如Mark Warner所警告的,美國若率先打破此禁忌,猶如打開潘朵拉盒子。此為當前臺海安全最值得警惕的結構性變化。 (相關報導: 閻紀宇專欄:委內瑞拉、格陵蘭之後,「唐羅主義」下一個目標呼之欲出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事務學系副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