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暴的年金改革為國家自砸自腳;停砍年金案非要恢復18%優存或補償權益之受損,僅只是要「國家」反省並停止謬誤粗暴的施政作為。
一、國家應反思自省
政府是因人民而生,而公職人員是政府精選為國家中堅穩定力量及服務人民的左右手,渠等是畢生犧牲奉獻、無權抗議爭權的特殊職類,各國皆立法嚴予限制其行事準則及維護其權益。「停砍年金」並非走回頭路,而是人民將國家之不公不義引領轉正。就如威權時期228及白色恐佈傷害台灣人民權益,「國家」向人民道欺及補償;停砍年金案非要恢復18%優存或補償權益之受損,僅只是要「國家」反省並停止謬誤粗暴的施政作為。
二、國家應以實力堅挺公職人員
民主國家人民有職業選擇之自由,國家為穩定政府公務正常運作,採高標準遴選執行公務之國家公職人員,並簽具特別權力義務關係(對國家負責,非對政黨);國家演進發展脈絡以穩健成長為中庸之道,故國家應嚴守並落實文官制度、公務倫理,並以實力堅挺忠於職守、依法為國家執行公務之公職人員。
三、國家應信守承諾
早年國家之用人-鼓勵年青人報考公職之利多誘因,甚可不用考試採以技術人員任用;十項革新鼓勵節約-公職人員結婚,國家正式行文「不得超過十桌」之規範;十大建設國家要用錢-鼓勵及半強制退休支領18%月薪等(現代人難以理解的奇特政策),當時國家公職人員中央到地方依循國家制度規範共體時艱,得以有現今國家的經濟成長。動堪時期國家為求生存之任何施政作為或任何形式承諾,當國家民主轉型應概括承受毋庸置疑(長輩快速凋零,豈真可動搖國本?)。誠實信賴及法律不溯既往原則屬國際所公認之適法原則,誠信不足難能立人立國平天下。法國總統馬克龍上任名言:退休金改革不溯及既往,因為那代表以前政府給予的承諾。
四、國家應公開向全國人民道歉並恢復公職人員聲譽
60年代前國家是無電腦、無冷氣、公文係手寫、刻鋼板或鉛字打印、戒嚴無自由、薪資低微、交通不便、配發糧票香煙或狀況三下警戒渡日等;70年代後台灣經濟發展初期錢淹腳目無人願任公職;79年(解嚴過後)報復性失衡的教育改革,培育新世代年青學者及政客,將戒嚴時期與現代完全不同時代背景直接混套併作批判及定論,動物尚且有跪乳之恩;動堪期曾是台灣演進史最艱困歷程,「國家」對歷史應誠實面對並忠實載述,不應隨著年青政客起舞妖魔化公職人員,更型塑退休人員為貪濫無恥、貪得無厭成全民公敵。綜述之,因國家消極及不實作為,而重傷公職人員權益及國家威信,即放任熱血的孫子輩誤以為是正義的化身,用現代律法清算及剝奪古早人合法的權益,故國家應向全國人民道歉並回復公職人員聲譽。 (相關報導: 軍公教停砍年金民調「沒那麼挺」!他揭藍營恐翻車原因:既得利益者凋零中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退休人事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