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核人士常以「經歷過那麼嚴重核災的日本,還不是推動核電重啟,並且讓老舊核電廠持續運轉?」來論述日本核電的復興。然而,這種說法並不正確,更不是事實。
日本核電的真實現況是「在2011年311福島核災之前原本有54座核電機組運轉,但如今僅有14部機組已經重啟運轉,24部核電機組已進行除役作業或決定除役。其他的機組正面臨當地居民的反對運動,未能重啟」。事實上,日本2024年核電在總體發電量的占比僅有8.3%,就算是有新建核電廠的規劃,核電的占比也遠比311福島核災之前的日本低(日本在1998年核電的總發電量占比達到36.4%的高峰值,之後就一路下滑到2010年的25.1%)。在這種情形下,怎能說是日本核電復興呢?
日本2025年第七次《能源基本計畫》的最新規劃是「再生能源與核能將被最大限度活用,日本的目標是2040年核能占比20%,再生能源超過40%」。可見核能現在不是、未來也不是日本發電的主流。很顯然,擁核陣營只提及日本核電重啟,卻刻意不說再生能源的目標,以偏概全了日本核電與再生能源的發展趨勢。石破茂首相也曾表示,日本礙於政治壓力與電力需求的現實,部分「青壯期」核電機組被迫重啟,若不繼續運轉,民營電廠恐因無力負擔高昂的除役成本而相繼倒閉,最後仍是要由日本政府承擔龐大費用,這在目前日本的政經情勢下是很難被允許的。某方面來說,核電機組的重啟、運轉也只是為了核電集團自身利益的存續罷了。
福島核災證明了之前的核能安全對策仍是遠遠不足的。因此,日本核電的重啟計畫必須通過更嚴謹的風險評估與安全審查,尤其關注地震帶斷層特性、疏散現實、以及期程與成本效益等課題。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日本的敦賀核電廠二號機因無法排除核子反應爐正下方存在活斷層,遭到日本官方認定不符合核電機組新規範標準,成為首座未獲同意重啟的核電機組(其審查長達10年,但最終還是被駁回),必須除役。由於面臨重啟費用高昂、審查曠日費時等種種難題,以及在當地風險認知或人權意識高漲的公民運動下,其他核能機組的重啟之路更是遙遙而未知。
反觀台灣,核三廠二號機自今年5月17日執照到期停機後,「核電歸零」至今已逾百日,我們沒有缺電,備轉容量每天也都在6%以上,這證明台灣非核能源轉型的政策是務實可行的。因此,台灣並不存在討論老舊核電廠重啟的前提與必要性。值得再提醒的是,台灣現有的核電廠由於當年都未經詳實的地質調查和環境影響評估就設置,都座落在長斷層帶附近,並不符合國際最新的建廠安全標準。因此,現有老舊核電廠的重啟或在原址增設核能機組的作法都是不可行。最重要的是,核能產生的放射性核廢料至今我們仍是無法提供安全、長期的處置方案。現實上,我們也看到許多民眾或許對核能表達支持,卻是真心的不希望核電機組或核廢處置場在其所居住附近設置。
因此,筆者呼籲台灣人民別走回頭路,要守護住好不容易達成的「零核電」,這是獻給未來世代最珍貴的禮物。我們深知台灣的二次能源轉型仍將面臨嚴峻的挑戰。儘管如此,我們走對的路,一直走,做對的事,持續做。毫無疑問的,節約能源、提昇能源效率、全力發展再生能源與儲能系統,才是符合全球因應氣候變遷、減少碳排、以及永續發展,台灣所應走的正確大道。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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