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政局今(15)日公布,共有土地4664筆、建物536棟未辦理繼承,公告現值總額新台幣119億880萬多元,呼籲儘速辦理繼承登記,若屆期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繼承土地忽略1件事慘了!
台中市地政局說明,依據「土地法」規定,若繼承人自親人過世起超過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3個月提醒辦理;若仍未申請,將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機關自列冊管理開始起算15年,期間若仍未完成所有權移轉,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出所得將保存10年供申領,若屆期仍無人主張,最終將歸入國庫。
以今年度統計資料為例,地政局表示,台中市公告案件中,被繼承人共1471人,土地4664筆、建物536棟,公告現值總額新台幣119億880萬多元,提醒繼承人應及早查詢並主動辦理,避免因疏忽或拖延,相關公告資訊已張貼於台中市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及被繼承人戶籍地里辦公處,民眾可就近向地政事務所諮詢繼承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
地政局並提醒,「民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扶養與繼承權一視同仁,無論性別皆享有平等權利,且依法登記的同性婚姻關係亦可依照繼承相關規定,相互享有繼承權。
若繼承人數較多,難以全體同時到場辦理繼承登記,地政局指出,亦可由其中一人以上先行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以避免因延遲辦理致不動產列冊管理時間開始起算,最終面臨公開標售的風險。 (相關報導: 繼承土地忽略1件事慘了!下場被國家賣掉,獲利直接充公國庫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陳得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