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暑期旅遊熱潮展開,有部分台灣民眾計畫經中國轉往俄羅斯、喬治亞、亞塞拜然等國,卻因貪圖便利而選擇申辦效期僅三個月的「中國邊境旅遊護照」。對此,大陸委員會副主委梁文傑13日嚴正警告,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民眾不得申領任何中國發出的護照、定居證等身份性質證件,不論證件是否過期,只要「曾經領用」,即構成違法,政府將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與護照。
持中國邊境護照違法 恐喪失台灣國籍
梁文傑舉2017年一個旅遊團案例為例,當時一間中部旅行社組團赴中俄邊境旅遊,由中國入境俄羅斯海參崴,領隊為此辦理「中國邊境旅遊護照」。雖然該證件僅具三個月效期,事後也早已過期,但主管機關仍依法註銷該名領隊的台灣戶籍與護照。梁強調,關鍵不在護照是否仍有效,而在於是否「曾經領用」。
針對媒體質疑政府處理不同個案的標準是否一致,梁文傑也作出說明。他指出,過去針對軍公教人員進行清查時,曾發現有兩位公務員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不過,兩人皆為幼年時由父母代辦,在清查過程中主動坦承,主管機關考量其情節特殊、非自主取得,最終允許保留其台灣身分,並要求兩人在離職後赴陸註銷其大陸戶籍。
反觀台籍教師張立齊於2024年在中國申領「台灣居民定居證」後,曾高調接受陸媒訪問,並公開展示證件,引發高度關注。雖張事後聲稱該證已失效,且未申辦大陸戶籍與身分證,但因其無法提供具體證據佐證說法,政府最終依《兩岸條例》註銷其台灣國籍。
梁文傑再次強調,效期是否過期並非政府考量重點,任何中國發出的身分性質證件,只要曾經申領並持有,就已構成違法。其中,「邊境旅遊護照」為中國公安機關專門簽發給赴中俄邊境旅遊的中國公民,透過當地旅行社統一辦理,效期為三個月。台灣民眾若持此證件參團,無論動機與用途,皆屬違法行為。
陸委會提醒:確認旅行證件來源 勿因便利觸法
陸委會呼籲,計畫前往俄羅斯及周邊國家的旅客,務必確認所使用的旅行證件來源是否合法,不可因一時方便而申辦中國邊境護照。政府未來將持續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嚴格查辦此類違規情形,以維護台灣的主權與法治尊嚴。 (相關報導: 出國旅遊要注意!桃園機場6/16起實施新措施 ,小心搭不上飛機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