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最愛買「日本1感冒藥」驗出毒!4400包恐提煉成四級毒品…代購業者下場曝光

2024-05-08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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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姓業者於2022年自日本進口感冒藥,裡面驗出含有第四級毒品。(示意圖/Pixabay)

張姓業者於2022年自日本進口感冒藥,裡面驗出含有第四級毒品。(示意圖/Pixabay)

日本的感冒藥為不少國人去日本旅遊時的必買物品,但近日一名張姓代購業者遭驗出在2022年自日本進口的100盒,共4400包「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感冒藥中,竟含有第四級毒品及先驅原料的成分,被懷疑可能走私提煉製毒。經調查後獲不起訴處分,但仍涉犯《藥事法》,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支付公庫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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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張姓業者負責國外代購和集運國外商品的業務,他在2021年12月於日本訂購100盒,共4400包的「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感冒藥來台轉售,由張姓業者的弟弟收貨,結果卻誤將收貨人寫成潘姓客戶在台南市的地址。

台北關竹圍分關的海關人員在2022年1月查驗該包裹時發現有大量的「大正製藥百寶能黃金A」感冒藥,經調查局鑑定後檢出裡面竟含有第四級毒品「二氫可待因」和第四級先驅原料「甲基麻黃鹼」(純質淨重88公克)。

調查局懷疑三人欲透過感冒藥走私提煉製毒,因此台南市調查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運輸第四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品進口罪、《藥事法》輸入禁藥罪將三人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張姓業者在調查時否認走私感冒藥煉毒,表示當時因疫情嚴重,在潘姓客戶詢問是否有取得日本感冒藥的管道下決定訂購,打算進口後轉賣給他,對於藥中含有第四級毒品成分一事完全不知情。

經檢方調查後認為,張姓業者、其弟弟及潘姓客戶因走私毒品罪嫌不足均獲不起訴處分,但此事件張姓業者仍可能涉犯《藥事法》過失輸入禁藥罪,檢方在評估他先前無前科及此次犯罪情節和造成的損害均非危鉅下,最終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且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

同時,張姓業者因從事代購、集運業務,應注意該感冒藥中含有《藥事法》規定的禁藥「二氫可待因」及「甲基麻黃鹼」的成分,需先經過主管機關衛福部核准才得以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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