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持續延長,荷包空空租金付不出來⋯專家曝最佳解法,房東房客都能輕鬆保障權益

2021-06-2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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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警戒以來不少民眾收入銳減,渴望減租。專家呼籲:商談時記得要簽合約。(示意圖/林瑞慶攝)

三級警戒以來不少民眾收入銳減,渴望減租。專家呼籲:商談時記得要簽合約。(示意圖/林瑞慶攝)

疫情嚴峻,不只觀光旅遊業者受到衝擊,甚至餐飲業、服務業經濟都備受影響,對於租屋族來說,收入雖然減少,但居住需求仍在,因此就有房客可能會遇到繳租困難的狀況,不過非常時期,多數房東其實也願意共體時艱,對此專家就提醒,雙方在租金減免達成共識後也不要忘了簽約,一方面避免房客認為疫情後也能減租,二來也不會擔心房東突然改變心意,才能保障彼此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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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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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房東協商租金紓困方式

疫情衝擊下,不少人經濟受到影響,其中對於租屋族來說,房租經常佔生活開銷的一大半,因此就有房客可能會遇到繳租困難的狀況,不過依法來說租約簽了就該負責,因此房客若是欠租,房東也可以依法將房屋收回,對此,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對於繳租困難的租客,建議可以先與房東協商,同時呼籲雙方都各退一步,房東也能藉此留住好房客,因為走到法律程序,開庭也是曠日廢時,對彼此來說都沒好處。

非常時期,其實多數房東都願意共體時艱,不過由於部分房東也是靠收租過活,因此房客若是要求減租,站在房東的立場來說也很兩難,對此House123執行長邱愛莉表示,房客不妨可以先向房東表明自己的困難,說明自己因為疫情受到怎樣的影響,舉例來說如果本身從事餐飲業,由於目前歇業或是分流上班,造成收入減少,再相互討論能以什麼樣的方式解決租金問題其實減租也並不是唯一的選擇,曹筱筠表示,可以與房東討論疫情期間的紓困方式,除了減少租金的方式外,還包括疫情期間先繳部分租金,剩的租金待疫情後繳納等分期付款方式,或甚至租金能展延至疫情後再繳納的延期繳租,都是現階段可以與房東協商的方案,以解決疫情期間繳租困難的問題。

(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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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內容須加註於合約內

若是房東、房客協議好疫情期間的繳租方式後,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了簽約。邱愛莉表示,合約不必重簽,只需要在原本的契約中,白紙黑字寫上減租期間以及雙方協商後的辦法,再簽名或蓋章即可,一方面避免房客認為疫情後也能減租,二來也不會擔心房東突然改變心意,才能保障雙方權益。然而三級警戒下,非必要就不出門,因此若是擔心見面簽約會有風險,其實透過其他線上方式合約也有效力,曹筱筠表示,由於租賃契約不一定要以書面才能成立,內容只要包含房東房客雙方姓名、租期、租金還有標的物,雙方簽名確認後,透過電子郵件或是通訊軟體租約也都成立,不過要留意的是,通訊軟體的部分不要只是已讀,建議要回傳訊息,避免事後對方說不小心點開但沒有看到而產生糾紛。

(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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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到期者可先選擇續租

再來根據租約不同的時間點,也有不一樣的因應對策,對於對於剛簽約者,有可能因為工作或實習單位報到延後,導致短期內沒有收入來源,此時建議可以與房東協商是否能把起租日往後延,不過由於因為已經簽約,房東也沒辦法再租給其他人,所以房客可能得負擔違約金,或是討論看看違約金的部分是否可以酌減。另外,針對租約快到期者,以房客的角度來說,由於疫情期間,多數房東也會害怕帶看產生風險,因此乾脆先不出租,所以此時若得重新找房,就容易面臨找不到房屋的窘境,倘若找到了,搬家也是一大工程,加上對於房東來說,還得到租屋處點交,或帶看下一組房客,都無法減少不必要的移動,因此建議雙方不妨選擇展延租約是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

不過針對想要展延租約的房客,雙方就要再重新簽一份短期租約,避免租約因為到期而變成不定期租約。根據《民法》451條,假如租約已到期,租客、房東並未在簽新的合約,此時租約就會自動從「定期租約」轉為「不定期租約」,在不定期租約的情況下,若房東想收回房屋,就得根據《土地法》第100條中規定的6種方式才可收回房屋,因此建議重新擬定新合約,對雙方才有保障。

(圖/591房屋交易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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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除了租屋族受到這波疫情影響之外,有些房東由於收入減少,連帶每個月的房貸還款也產生困難,因此就有部分房東,反而趁著疫情期間調漲租金,不過根據內政部新版住宅租賃契約中規定,出租人於租賃期間不得藉任何理由要求調漲租金,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若是租約變成不定期租約,就不受限制,因此房客得多加留意!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591房屋交易網(原標題:全疫情嚴重想降租金? 房東房客靠這保護自己)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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