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長期為台灣農業默默奉獻的農漁民晚年生活,政府自民國 84 年起推行「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簡稱老農津貼)。這項政策的核心在於補足農保過去缺乏老年給付的缺口。然而,老農津貼並非人人可領,其請領資格、排富條款、年資計算皆有嚴格規範。近期立法院更針對「老農津貼是否加碼破萬元」展開激烈的朝野攻防,成為攸關全台數十萬老農權益的核心焦點。
老農津貼多少錢?最新發放金額與核付標準
目前老農津貼的發放採取「按月發給,至本人死亡當月止」的原則。政府明定每 4 年會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進行滾動式調整(若成長率為零或負數則不調整)。
‧全額津貼: 每人每月 8,110 元。
‧半額津貼: 每人每月 4,055 元。
誰能領老農津貼?完整申請資格與條件限制
不論是農民或漁民,想要請領老農津貼,皆必須符合以下基礎共同條件:
‧年滿 65 歲 的我國國民。
‧在國內設有戶籍。
‧最近 3 年內,每年在國內居住超過 183 天。
‧同一期間未領取其他政府發放的生活補助或津貼(如低收/中低收老人生活津貼、身障補助、榮民就養給與等)。
除了共同條件,針對農民與漁民的身分與年資規範如下:
1. 農民身分與年資要求
領取全額(8,110元): 申領時正參加農保,且農保年資合計滿 15 年以上。
領取半額(4,055元): 限於民國 103 年 7 月 17 日(含當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並持續加保者,申領時年資合計滿 6 個月以上、未滿 15 年。
社會保險限制: 必須未曾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如勞保老年給付、軍保退伍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國保老年年金)。唯一的例外是:在民國 87 年 11 月 12 日以前已參加農保,且加保資格至今「未曾中斷」者,即便領過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仍可申領。
2. 漁民身分(漁會甲類會員)要求
‧必須是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的漁會甲類會員。
‧必須在民國 87 年 11 月 12 日以前就已加入勞保與漁會甲類會員,且此後其勞保及漁會會員資格未曾中斷(符合特定遷徙及因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而短暫出會等法令例外限制者除外)。
‧若是在民國 87 年 11 月 13 日以後才加入勞保的漁會甲類會員,則不具備請領老農津貼的資格。
請注意!老農津貼排富標準與資產扣除額
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新申請老農津貼的農漁民,必須通過財政部財稅機關的排富審查(以農業部公告之年度數據為準):
‧所得限制: 個人全年綜合所得各類總額(扣除農業所得以外)未達 50 萬元。(註:自民國 115 年 1 月 1 日起,領取政府舉辦之農業競賽獎金,將正式視為農業所得,不納入排富計算)。
‧財產限制: 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達 500 萬元。
💡 哪些資產「不計入」500萬元財產限額?
為了保護真正務農的弱勢長者,以下資產在計算 500 萬上限時會予以扣除:
1、農業用地、農舍。 (相關報導: 2026普發現金來了!6/26每人8500元紅包「1地符合資格直接領取」,發放時間方式/全台11縣市地區加碼 | 更多文章 )
2、依法編定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且因政府財務等不可歸責於老農之因素尚未徵收補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