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聞》同婚專法:反同留面子,挺同贏裡子

2019-02-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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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召開同婚專法草案記者會,由發言人Kolas Yotaka(左)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右)主持。(郭晉瑋攝)

行政院召開同婚專法草案記者會,由發言人Kolas Yotaka(左)與法務部長蔡清祥(右)主持。(郭晉瑋攝)

行政院終於趕在二月底向立法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這個同婚專法的中性命名,技巧性避開反同與挺同最在意的「稱謂」問題,「為反同留了面子(名稱),也為挺同贏了裡子(實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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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反同與挺同團體多年來的隔空交戰,並未因政院版草案出爐而落幕,雙方轉移戰場遊說立委,這場戰役馬上要在立院一觸即發。

同婚釋憲vs.反同選票

隨著二○一八年反同團體提兩公投案,包括:「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兩案公投通過後,依規定三個月內行政部門需提出草案,又有大法官釋憲期限(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緊逼,讓行政院焦頭爛額。知情立委透露,包括挺同團體想的修《民法》、同婚專法,反同想要的《伴侶法》,法務部統統都有備案,但就是不知道該拿出哪個版本做為行政院版。同時間,立法院還得應付反同團體不斷遊說施壓,他們強調公投的目的不是要替同志訂立結婚專法,盼望立法轉向類似同居的《共同生活法》。

這場挺同、反同的戰爭,除了透過輿論、廣告狂打「空戰」,也不時上街展開「陸戰」,甚至衍生到「巷戰」──有教會保守派直接到立委的地方服務處「施壓」,讓不少準備投入選舉的中南部立委備感壓力。

有官員說,婚姻具有排他性,若只是共同生活的「家屬關係」,根本不符合大法官指的「婚姻自由的平等保護」,擺在政院眼前的燙手山芋讓人傷透腦筋。不過,身為法律人的閣揆蘇貞昌修法決心相當強烈,加上昔日幕僚、現任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早在賴清德內閣時期就被欽點主導同婚修法,陳出身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又精通親屬法,成為協助蘇掌控法案的不二人選。

但這波壓力仍讓府院眉頭深鎖。據瞭解,府院高層多次召集會議討論名稱,連總統府也曾私下探詢改用「配偶」字眼是否違憲;行政院曾請民進黨立委針對同性「婚姻」、「伴侶」或「配偶」等名稱進行假投票,但在法律與民意之間仍找不到平衡點。

《民法》婚姻章vs.同婚專法草案(整理:侯柏青)
《民法》婚姻章vs.同婚專法草案

法案保密程度幾乎是完美無缺

這個命名的矛盾也讓立委覺得棘手。編號第四十四案的同婚專法雖然被列為政院優先法案,但送到立院時的名稱欄竟一片空白。二月十八日,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管碧玲在參加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時,發現政院在這套「無名氏」法案下面寫著「因應公投結果及大法官釋憲相關專法」短短幾個字,突發奇想認為可以取名「大法官七四八號釋憲案施行條例」,也提出建議。沒想到蘇貞昌二十日邀綠營立委入院公布謎底,法案真的用釋憲案命名,讓她笑著直誇:「行政院高層超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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