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教育部開後門─陳修平校長應拒絕不公平競爭

筆者認為,教育部此次為特定人選量身打造校長遴選條件與考評機制,完全背離制度公平原則。打著「人才交流」的旗號卻不對等開放,形同公然護航,嚴重損害教育體制的正當性與公信力。(資料照,柯承惠攝)

為了協助特定人選掃除遴選障礙,今年度教育部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委員會罕見在第一次遴選會議上,以「促進本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之校長人才交流」為由,通過「曾任國立高中職校長之現任國立大學附屬高中校長」者,比照現職國立高中職校長轉任、新任優待規定,而今年僅國立中山大學附屬高中的陳修平校長符合資格。

教育部所開的方便之門,不僅在遴選方式上為其量身打造,亦為了使該校長符合「績優校長」之資格優先轉任,不惜在校長考評流程已經公布完後,又讓該名校長插隊接受考評。考評結果更是毫無懸念的優等。顯見為了護航這位校長,教育部各種反常的操作,已經到了毫不掩飾的程度。

校長乃一校校務掌舵者,筆者自然樂見更多人參與校長遴選。但教育部打著「促進交流」的名義,卻明晃晃的為一人護航,其主事者破壞體制之居心,令人無法接受。依據教育部的邏輯,既為促進人才交流,為何不同步開放【曾任國立高中職校長】且【現任之縣市高中職校長】一起開放適用?難道在教育部眼中,只有「國立附屬高中的校長」是人才,「縣市立高中職校長」都不是人才?還是因為教育部自己精算後發現,如果把縣市立高中校長也納進來,就保不了特定人員用這種偷吃步遴選上校長?

當年陳修平校長選擇遴選國立中山大學附屬高中校長時,一定知道她日後若要遴選國立高中職校長,就必須重新依照原國立高中職校長的遴選方式,從筆試一步步開始。作為學生的榜樣,陳修平校長應該拒絕教育部這種偷吃步,跟隨過往所有參與國立高中職校長遴選者既定的規則,從筆試開始,與其他校長候選人公平競爭。否則,未來又有何臉面要求全校師生奉公守法?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國家認同教材,思想改造計畫 更多文章

*作者為國立暨大附中教師、南投縣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全教總高中職委員會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