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客戶一直是創作者報酬的最大來源,他們出的錢遠遠超過社交媒體平台和購買商品或進行打賞的粉絲。但據廣告公司和創作者代表稱,如今廣告客戶對創作者的期望不僅僅是擁有大量粉絲。他們希望看到參與度很高的證據,包括貼文被收藏和轉發,以及創作者受眾的統計數據。
「品牌關注的指標對創作者來說可預測性要低很多,創作者也很難藉此為自己定價,」洛杉磯商業戰略諮詢師Sarah Peretz說。Peretz幫助創作者協商合作關係,並與廣告客戶達成交易。
奧克拉荷馬州塔爾薩市34歲的創作者Sarah Steele說,一些品牌的把控比以前更嚴了。她從2020年開始製作關於職場媽媽的TikTok影片。「現在的情形是:『我們付錢給你,這個是我們希望你說的話』 。」
今年早些時候,Steele說一個廣告客戶堅持要求她在一系列獲得贊助的Instagram貼文中引用法律免責聲明。「感覺就像我在照著提詞器念,」她說。「作為消費者,我都有點不喜歡這個品牌了。」
與此同時,由於演算法的變化和其他不可控因素,創作者在吸引流量方面也遇到了更大的困難。Peretz說,雖然現在有更多廣告客戶希望與創作者合作,「但活動的增加也導致了競爭的加劇。」
Shine Talent Group的Jess Hunichen說,另一個變化是,廣告客戶現在更願意與少數幾個創作者達成長期合作協議,而不是與幾個創作者嘗試一次性計畫。
Hunichen於2015年與別人一起創辦了這家人才管理機構,當時還沒有TikTok,網紅行銷相對來說也是新生事物。那時候,網紅與品牌之間的平均交易額通常不到1000美元。她說,現在每場活動的平均交易額約為1萬美元。
值得一搏
洛杉磯的Ronit Halmos今年早些時候開始製作TikTok影片,她說這些影片是對餐廳、酒吧等等的快評,「帶著些許調侃和態度。」
她今年27歲,是一名全職科技招聘人員,最近她接到了第一個廣告客戶。一個康普茶品牌請她製作一個30秒的影片,介紹她對一系列口味的看法。雖然最終獲得的關注度不如她平時的作品,但她還是從大約30分鐘的工作中賺到了1500美元。

27歲的Tyler Haven在太平洋西北地區旅行,他製作宣傳影片的費用為250美元至300美元,品牌可以將這些影片發布到自己的社交媒體帳號上,如果發布到他擁有4.1萬多名粉絲的Instagram帳戶或擁有1萬多名粉絲的TikTok帳戶上,費用約為1200美元。
他自1月份以來一直在發布影片,記錄他與妻子Oak Haven的「麵包車生活」: 他們的主要住所是一輛全款購買、裝飾一新的2004年賓士Sprinter T1N。
Haven說,漲粉對他來說很容易,也很自然。他相信,這是因為他的貼文沒有描繪遙不可及的完美生活。
他今年6月辭去了工作,開始全職從事內容創作。
「就算我每個月掙2000美元,絕對的低收入,比大多數人的房租還低,我仍然可以靠這點錢活下去,」Haven說。 (相關報導: 華爾街日報》中國出大招刺激房市沒效?最新經濟數據:房價跌勢沒止住、市場仍未找到底部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李岱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