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國會改革法案於5月28日三讀,行政院5日表示已收到立法院函文。今(6)日一早也在媒體群組發佈行政院會更新訊息,在討論事項增加提出覆議的項目。
行政院今日一早在討論事項中新增今年5月28日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15次會議決議通過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增訂「中華民國刑法」第5章之1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兩案之全部條文有窒礙難行之處,擬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請核議案。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昨日表示,行政院昨下午14時許收到立院函文,行政院長卓榮泰並已請政務委員林明昕儘速邀請學者專家,詳細審視條文、進行討論,並研議是否依照憲法程序提出救濟。 (相關報導: 幕後》台灣一張照片嚇到解放軍!中國項莊舞劍美國 曾勸習近平別打的他下令演習 | 更多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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