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金融課4》錢怎麼留給他?律師媽為智障兒安排「死後分身」,一句感嘆點破政府心態

留給身心障礙子女的錢,真的有用在他們身上嗎?這是父母最大牽掛。圖為財團法人天主教白永恩神父社會福利基金會人員與其服務的身心障礙孩童。(資料照,白永恩神父基金會提供)

「我走了以後我的孩子怎麼辦?我的錢要怎麼留給他?」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簡稱智總)理事長劉貞鳳的兒子張青雲是唐氏症患者(俗稱唐寶寶),今年37歲,兒子的成長意味自己的老去,今年3月起可以申辦敬老卡的劉貞鳳,簡單兩句道出多數身心障礙者家長心頭最大牽掛。

台大法律系司法組畢業的劉貞鳳,除了擔任智總理事長,目前也是信誼爾雅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因兒子的緣故很早就接觸智總,並在2000年和台大化工系教授陳誠亮一起為各自的唐寶寶辦理信託,以自然人方式,互相擔任對方兒子保險金信託的受託人,並且都由智總擔任信託監察人。

「我那時候就設計信託監察人的角色,因為我們的小孩不會保護自己的權利,如果真的發生什麼問題,信託監察人要出來幫他(受益人)主張契約上的權利。」劉貞鳳說。

信託監察人的角色對身心障礙者尤其重要,她每次受邀講課或宣導時都會提醒,「父母一定會不在,信託監察人等於父母死後的分身,所以信託監察人一定要設。」

20240305-普惠金融專題_64a_信託監察人是什麼?
 

劉貞鳳嘆:政府把身心障礙者當「配菜」

2008年,有鑑銀行辦理信託業務日趨成熟,劉貞鳳改找某家大型民營銀行擔任受託人,信託財產也從身故保險金擴至新台幣存款;不過,該民營銀行每個月要從信託專戶扣取千分之5的信託管理費,「銀行也沒做什麼事,每個月只轉一筆錢(指從信託專戶轉帳支付兒子住機構的費用)就要收千分之5。」劉貞鳳好說歹說也只願意降到千分之3,她於是在近年解約,改找某家大型公股行庫當受託人,這家公股每月帳管費為千分之2。

身心障礙者為安養信託鎖定的兩大族群之一,金管會2016年力推以來涵蓋率低得可憐,至2023年12月底僅0.4%,比55歲以上高齡者的1.9%涵蓋率還低,為何如此?劉貞鳳說:「政府推安養信託,主要不是為了身心障礙者,應該是為了老年人吧,只是他們覺得身心障礙也算是撫養,父母如果過世,後面誰去撫養他、錢從哪裡來,所以都叫安養信託。」一針見血點出政府把身心障礙者當配菜的心態。

身心障礙族群破36萬人 安養信託僅逾5000件

國內知名信託專家、三信商業銀行個人金融事業處副總張齊家也指出,行政院2021年9月27日核定衛福部提出的《高齡社會白皮書》,「當下我就滿遺憾,裡面提到防制高齡者詐欺、提到提升高齡者理財與消費的安全性與便利性、提到金管會,就是沒提到信託。」金管會2016年起大力推動安養信託,到2021年也有5年時間了,「這不是政府橫向聯絡上很大的疏漏嗎?」

行政院2022年11月10日核定衛福部提出的《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在防制高齡者詐欺部分,終於出現「金管會督導信託公會辦理財產信託宣傳,協助高齡者進行理財規劃」的字眼,然而衛福部卻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

張齊家解釋:「社工師、護理師或是長照機構,根本就不知道有安養信託,潛在客戶就在他們面前,或是已經住在這地方,衛福部卻是不太願意談這個議題,他們覺得安養信託都是金管會的事情,跟衛福部沒關。」

「身心障礙者壓力多大,他們是社會小眾,這族群的痛是我們所忽略的。」張齊家分析,身體障礙者有決策能力,不一定需要安養信託,但精神或心智障礙者一定需要安養信託,後者根據衛福部統計超過36.3萬人,對照安養信託的身心障礙者受益人僅5000多件,絲毫不成比例。

 

普惠金融專題。
許多社工師、護理師或長照機構,根本就不知道有安養信託。示意圖。(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至少145萬人受影響!」專家:安養信託還能減輕手足負擔

張齊家說,精神或心智障礙者對家庭的影響包括父母與兄弟姐妹,影響人數要乘以4,「至少145萬人受影響,但是大家避而不談。」我國明年邁入超高齡社會,加上少子化,「以前家庭有三、四個小孩可以互相支援,以前靠手足,現在手足不多了,誰來照顧他?怎麼確保父母的錢真的用在他身上?衛福部要繼續把頭埋在沙堆裡嗎?」

安養信託非僅有助於父母的錢花在身心障礙孩子身上,「對於其他正常小孩來講,也是減輕他們的負擔。」劉貞鳳有一兒一女,女兒小兒子12歲,她曾經跟女兒說:「哥哥有機構、有信託,以後我走的話,妳周末或假日去看看他,或帶他出來走走,其他都不用擔心,也不會影響妳的生活。」

普惠金融專題。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劉貞鳳(右)很早就為兒子張青雲(左)辦理安養信託,圖為母子二人今年農曆春節到法鼓山農禪寺遊玩合影。(劉貞鳳提供)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理事長劉貞鳳(右)很早就為兒子張青雲(左)辦理安養信託。圖為母子二人今年農曆春節到法鼓山農禪寺遊玩合影。(劉貞鳳提供)

劉貞鳳遇過不少正常的手足,背負家人期待,要照顧身心障礙的手足,以致於想要結婚、找另外一半也找不到。她就被一名大學教授問過:「為什麼兄弟姐妹有撫養義務?」教授的哥哥是身心障礙者,父母老了,希望教授周六、周日都要回家照顧哥哥,就算教授結婚了,父母還是這麼要求。教授覺得很不公平,怒問:「我為什麼要這樣子?」

智總2000年開始擔任智能障礙或自閉症者的信託監察人,目前有效契約大約50件,全由一名社工督導黃宜苑處理,她任職智總十幾年,替智總執行信託監察人業務七、八年,包括每三個月定期訪視受益人,不含額外所需的交通費用,智總每三個月只收2000元。

「案量50案,您覺得多不多?」黃宜苑受訪時表示,她目前還應付得來,因為這些案件3分之2屬於保險金信託,身故保險金還沒進到信託專戶,信託監察人等於沒事做,「目前實際在執行,每三個月需要定期訪視的案件大約十幾件。」

20240305-普惠金融專題_64b_保險金信託是什麼?
 

黃宜苑長期為智總執行信託監察人角色,身處第一線,據她觀察,銀行提供給身心障礙者的安養信託契約,太過制式。「一開始就一個字都不能動,但是像我們有些家庭,他可能想要加生日禮金、過年禮金,或是不定時零用金的給付,銀行就沒有那麼大的彈性,可以把它放進去。」

另外,國內失智人口愈來愈多,給委託人或信託監察人修約的彈性,不要連買零食、買輪椅等費用都要仰賴善心人士代墊,也很重要。

國營行庫不給改約 重度智障兒恐「零食也沒得吃」

智總眼下就有個懸在半空中的案例,擔任受託人的某國營行庫不讓擔任信託監察人的智總修改契約,以致於目前住在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重度智能障礙受益人,日後可能連零食都沒得吃。

這名受益人因為後天腦傷導致智能障礙,原本由爸爸照顧,爸爸年紀大了沒法照顧只好送去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子喜歡吃紅豆餅、喝牛奶,國營銀行要求必須出示單據才能請款,還好目前機構裡有位好心的主任願意先代墊款。智總擔心,這位主任要是離職了,找不到好心人代墊,受益人會連零食都沒得吃,於是向銀行提議修約,想增加零用金的給付項目。

這家國營銀行主張,修約不能由信託監察人單獨決定,必須取得委託人同意,問題是,屬於委託人的爸爸失智了(註:此為他益信託),而且沒有家屬可以處理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銀行要不要認狀態不明的失智者簽的名呢?卡在這些限制,有點難突破。」黃宜苑說。

20240307-台南市培養心智障礙者工作能力的小作所。(台南市社會局提供)
給身心障礙者多些修約彈性,為安養信託要務之一。圖為台南市培養心智障礙者工作能力的小作所。(台南市社會局提供)

張齊家聞訊後感嘆,「我們在第一線服務的,這種案例打交道過多少你知道嗎?」因為感同身受,早年他在國泰世華銀行服務時就要求信託部同仁,把委託人或信託監察人無法指示時,受託人(指國泰世華)具有裁量權,以善盡受託人對受益人之善良管理人義務與忠實義務,寫入信託契約,「受託人不能雙手一攤,什麼事情都不管。」

張齊家說,部分銀行,尤其是國營行庫,信託部門會面臨法遵部門的壓力,後者會說,「客戶沒有指示,我們怎麼可以幫他做這個事情,但是他們忘了,這是信託關係,受託人要悉心全力地,以信託目的來執行信託事務。」

我們的主張:推動受託人裁量權,要求銀行落實信託目的

以上述父親失智了,但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的案例來說,銀行就應該讓信託監察人有修約的權利,「否則幹嘛設信託監察人?我們一直跟民眾宣導安養信託要設信託監察人,就是要解決委託人無法指示時的狀況。」張齊家說。

如果銀行認為信託監察人無修約的權利,自己就應該起身落實信託目的,也就是安養照顧。銀行可以從受託人的裁量權去主動判斷,例如,一個月給受益人500元零食費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幹嘛要別人代墊,這就是我講的裁量權。」

張齊家說,這麼些年來,他呼籲過很多次了,應該把受託人具有裁量權列入安養信託契約範本,要求銀行積極落實信託目的,而不是老抱著「凡事不要涉及判斷最好」的心態,但都如同馬耳東風。

受託人的裁量權,不涉及信託財產的投資配置,而是僅僅針對「給付」層面,像是必要性、臨時性或緊急性的支出,由銀行自主判斷是否給付,以確保受益人獲得妥適的照顧。

關於這點,張齊家說,《信託法》第1條開宗明義規定:「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受託人原本就應該為受益人的利益來謀取福利。《信託法》第22條也規定:「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務。」講的就是受託人對受益人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有這些要求與期許,銀行又怎麼好意思雙手一攤呢?

喜歡這篇文章嗎?

陳怡慈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6 系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