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別只管私校退場,更該管教育品質!

2023-05-08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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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校園教室,示意圖。(資料照,柯承惠攝)

高中職校園教室,示意圖。(資料照,柯承惠攝)

多所私立高中職和大專校院陸續被判定為「專案輔導學校」(簡稱專輔學校),根據去年實施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簡稱《退場條例》)列為專輔學校的指標,包括財務顯著惡化、積欠薪資以及師資質量不符規定等,學校一旦被判定列入專輔名單,2年內未見改善,即面臨退場命運。另,根據退場條例而訂定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得據以召開退場審議會(簡稱退審會),決定專輔學校之認定及免除。到2023年4月,已經密集召開過13次會議,遭退審會公告列管者,計有私立大專校院7校,其中2校決定111學年度起停止全部招生計畫,並經教育部核定將於111學年度結束時停辦(近10年已約有10所私立大專校院停招或停辦),其餘都還在改善期限內;列為專輔之私立高中職11校,則全數在改善期限之內(停辦的高中職已有18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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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私立學校容納了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大部分學生,為國家培育人才貢獻良多。1990年代的教育鬆綁政策,學校招生名額增加,高教規模擴大,增設的多是私立大專校院,加上透過專科升格改制學院、學院改名大學等體制變革措施,讓各校的科系所班組及招生名額持續擴充,高教學生人數上升,然而同一時期全國人口增加率持續下降,2012年行政院揭露了〈因應少子女化我國大專校院整併、轉型與退場研究報告〉,高教政策轉為對私立校院緊縮,且在退場條例研擬和立法過程中,更將對私校緊縮政策往下延伸到高中階段,讓經費大部分仰賴學費收入的高中以下私校,對「少子化」有如魔咒般聞之色變,尤其是遭遇招生困境的私校。

早在2001年,教育部《大學教育政策白皮書》中即指出:未來的大學教育可能供過於求,為了兼顧大學教育量的擴增與質的提升,宜讓市場完全開放,政府也不應為私立學校辦學的品質負全責,社會大眾可以有充分自主的選擇權利,透過自由競爭建立淘汰的機制,學校無法經營時,可以選擇將學校停辦後資產移轉作為其他運用,不致成為社會的負擔。故當時就預示了教育供需與人口結構失衡問題,也預見了私立校院難以經營的危機。所以,今天私校招生困境的場景,並非事出突然不可抗拒,而是眼睜睜地看著它發生。

在退場條例發布之前,教育部曾於2008年全文修正《私立學校法》,訂定容許私校改制、合併,及解散後賸餘財產捐贈其他學校,或轉型為其他文教及社福財團法人等條文;2013年發布職權命令〈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界定了「預警學校」與「專案輔導學校」;2015年推出〈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揭示「合理校數規模」政策目標和「退場學校輔導」執行策略,然該方案未及實施即因政黨輪替而中止。2017年研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簡稱《轉退條例草案》),後因各界異議,於立法審議途中撤案重研,遂於2022年完成現行之《退場條例》。從這些政策軌跡研判,教育部對私校立大專校院遭遇到招生難以為繼現象並非後知後覺,確實研擬過讓私立大專校院轉型並同步執行退場的政策方案,可惜私大轉型在政策法制面中途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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