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原能會提告清大敗訴,證明宏碁團隊「合理使用」

2022-09-13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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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與市議員候選人到南門市場拜票。(張善政辦公室提供)

國民黨桃園市長候選人張善政與市議員候選人到南門市場拜票。(張善政辦公室提供)

張善政擔任計畫主持人的宏碁團隊,幫農委會撰寫研究計畫,引用其他機關報告,是否算是《著作權法》的「合理使用」?從類似案例,原能會提告清華大學「抄襲前一年報告」敗訴,可見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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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主張,清華大學「抄襲」前一年報告,比例高達7.19%,要求清華大學返還計畫經費,法院則認定這樣的引用屬於「合理使用」,判原能會敗訴。這樣的「A研究計畫引用B研究計畫」,與現在民進黨對宏碁團隊的質疑類似,那麼清大沒有抄襲,宏碁團隊當然也沒有抄襲。

在法院的攻防中,清大主張「期末報告引用前一年度的報告內容,是合理使用」,原能會反駁「清大有收受報酬,屬營業行為,不符合合理使用的要件」,這也是民進黨質疑宏碁團隊的一個爭點,就是說以政府經費執行的研究案,算不算是「非營利目的」。

法官在判決文中解釋:「因政府核能政策規畫有階段性、延續性及目的性,故期末報告利用前一年度期末報告之目的,係為遂行核能政策之延續性,被告非為營利使用」、「期末報告之性質,均為行政院原能會四年期核能政策研究及執行計劃,均屬非營利目的之語文著作。」

這也就是說,雖然清華大學是拿8750萬元的經費執行計畫,但與是否「營利使用」無關,而是要看「引用的目的」與「著作本身的目的」。同樣的道理,宏碁團隊引用NCC報告,是為了推廣IPTV在農業的應用;宏碁團隊的報告是農委會政策研究計劃的一部分,屬於非營利目的的語文著作。

當然了,民進黨會有其他的講法,協助林智堅抨擊臺大的黃帝穎律師,一如往常附合民進黨的立場,他說:「張善政主持的研究案,領取農委會超過5,736萬元,並非單純非營利教育目的或公益學術研究」。但除非認為黃帝穎的公信力高過新北地方法院,否則宏碁團隊符合「非營利目的」,應該是沒有疑義的。

從法律的觀點,清大勝訴,宏碁團隊也應該會勝訴;那為什麼民進黨忽然要對研究計畫雞蛋裡挑骨頭呢?逼迫原能會提告清大,是因為清大核工的老師們反對民進黨的「非核家園」,所以要用政治力去騷擾學者。

而現在拿宏碁團隊出來政治操作,則是為了搶救鄭運鵬的選情,要把研究案的正當引用,跟林智堅的論文抄襲類比,製造「天下烏鴉一般黑」的印象。如果民進黨真的站得住腳,直接要農委會提告宏碁跟張善政不就得了,需要這樣一天擠一點牙膏嗎?

農委會目前不提告的原因很簡單,一是自知會敗訴,二是綠營政務官們之前的研究計畫,同樣有類似引用行為。砍向張善政的這把迴力鏢,轉一個彎很可能讓民進黨的行政團隊翻船。

*作者為政治幕僚,本文原刮 《奔騰思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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