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如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還活在世上

2018-06-17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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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寫出年長的補習班老師「誘姦」未成年女學生,描繪性侵受害者的心理狀態。(取自林奕含臉書)

林奕含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根據真實事件改編,寫出年長的補習班老師「誘姦」未成年女學生,描繪性侵受害者的心理狀態。(取自林奕含臉書)

回顧二則剛發生的新聞。新北市某國中學生打掃時,發現廁所有「四腳獸」,是男導師和「剛滿14歲的女學生時常互動,而未婚的他,卻逾越了師生間的分際,與小他快30歲的女學生越走越近無法自拔。」導師已經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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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則發生在今年3月。已婚的金曲獎得主、台南藝術大學前講師饒男(現51歲),7年前在中原大學教書時跟劉姓女大生(現28歲)發生師生戀,劉女畢業後擔任饒男助理,持續不倫戀,兩度懷孕還墮胎,劉女以孩子逼饒男離婚,饒男受不了向妻坦白,劉女被依相姦罪判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元配同時提出民事賠償請求,台南地院判劉女要賠45萬元,但可再上訴。

上面報導節錄自《蘋果日報》,標題是「女大生戀已婚講師,墮胎還被判通姦」,再補充:劉女曾因作家林奕含事件,在網誌上發表「我很清楚林奕含為什麼會陷進去,不倫戀後我曾想過要自殺,我撐過去了,林卻沒有。」

「批踢踢實業坊」Gossiping看板出現的第一個回應是「都28了,還女大生勒。當然要賠阿!」事實上,劉女和老師發生關係的年紀是21歲。女學生或女助理失身於男老師,還要為師母破財賠罪的新聞,還很多。

巧言令色的神棍vs巧言令色的老師

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如果林奕含(1991/3/16-2017/4/27)仍活在當下,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暢銷的同時,她要面對怎樣的酸言、酸語?可能是「都26了,還資優生、還醫學院、還政大中文系、還名醫女兒…!」

以上三個不倫戀的女方年紀,分別是14歲、21歲、18歲,男方分別是:40歲、44歲、50多歲。法律規定,16歲以上的合意性行為,就不構成強制性交。法律只管絕對年紀,不管相對年紀。但檢察官在調查、法官在審判的時候,會去考慮男、女相對角色,如果男方是神棍,不是老師,男方被判「誘姦罪」的機率就大幅增加。

神棍的形象,容易讓人聯想到「雙修解厄的誘姦」,文學老師的形象,容易讓人聯想到「才氣縱橫的沉醉」。犯賤神棍與犯賤老師的共同特性是:巧言令色、如夢似幻,所以,林奕含問「藝術從來就只是巧言令色而已?」

根據南檢的調查報告,林奕含在高中時期,就有精神失調的就診記錄,這個事實衍生出二個議題:第一、林奕含可能如《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所描述的,在13歲的年紀被另一位未曝光的老師猥褻,導致高中時期出現精神困擾。第二、陳星是林奕含精神困擾的藉慰,陳星順勢為她「解厄」,也就是所謂的「犯賤」

林奕含經歷絢爛的童年與少女時代,出生好家庭、讀名校、資優生、滿級分上新聞報導。但以下這個事實深深烙印在她心中:「有一個老師,長年用他老師的職權,在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所以,林奕含結論「她恍然覺得不是學文學的人,而是文學辜負了她們。」(參考「這是關於《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部作品,我想對讀者說的事情」,閱讀最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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