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可再生視神經!「台灣綠蜂膠」4個月違規9次 廣告違規王

2018-05-24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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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廣告違規統計。(取自食藥署)

「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廣告違規統計。(取自食藥署)

食品廣告誇大不實屢見不鮮,衛福部食藥署今(24)日公布今年1~4月最新稽查結果,共查獲58件疑涉違規廣告。違規次數最多的,為宣稱不只能修復還能再生視神經的「台灣綠蜂膠」,違規9次。食藥署表示,食品廣告誇大不實可罰4萬至400萬元,若宣稱療效,最高可罰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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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電視廣告 食品類占93%

食藥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加強監控常刊播節目性廣告之電視節目,於今年1到4月執行「107年度加強節目性廣告監控專案」,並在今天公布結果。這項專案共監控電視廣告計958件,共查獲58件疑涉違規廣告,其中食品廣告占93.1%最多。

食藥署結果顯示,宣稱可修復視神經並使其再生的「台灣綠蜂膠」違規次數9次居冠;其次是宣稱可紓緩疼痛的「二型膠原蛋白(膠股力)」7次,以及去年違規逾70次、挨罰逾50萬元的「南極冰洋磷蝦油」7次。

降罹癌風險?枸杞鮮果汁誇大

另外,宣稱可降低罹癌風險的「枸杞鮮果汁」和宣稱可降膽固醇的「蜂王漿」也分別違規3次,位居第4、5名,違規次數前5大的廣告都是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廣告誇大不實罰4萬至400萬元;若涉宣稱療效可依同法罰60萬~500萬元。

食藥署表示,近年越來越多食品業者,透過談話性節目宣傳健康食品,宣稱這些食品療效,吸引消費者購買,但這些都是違法行為。食藥署於今年5月7日,再次明訂食品廣告開罰原則,並宣布,食品廣告違規將以次數多寡,採累進方式加重罰鍰,如銷售額達千萬以上,還可令業者停業或歇業。

食藥署今年初發函平台業者,針對電視購物台主持人推銷產品、藝人或網紅等受邀拍廣告祭出連帶責任,若食品廣告違規將連帶處罰代言人。

食藥署呼籲民眾,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任何療效,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儘速尋求正規醫療管道就醫,凡是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食品廣告,切勿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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