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產防疫保單不賠照顧者?藍委批違反誠信原則:金管會應介入調查

2022-03-23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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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防疫保單 只賣不賠 保險理賠 台產公司絕不認帳?」記者會。(蔡親傑攝)

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防疫保單 只賣不賠 保險理賠 台產公司絕不認帳?」記者會。(蔡親傑攝)

去年台灣產物保險(台產)在新冠疫情嚴峻期間推出「防疫神單」,以「500賠10萬」為口號,吸引逾400萬人購買,但國民黨立委林思銘23日表示,有家長出面指控,自己陪同小孩居家隔離,向保險公司繳交隔離通知書申請理賠,卻被台產告知,因為是照顧者身分,對是否能夠申請理賠還有疑慮,拒絕理賠。國民黨團也陪同新竹縣多位家長們開記者會,控訴台產公司防疫保單「只賣不賠」,「一張保單各自表述」,發生條文解釋爭議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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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也要求金管會保險局、衛福部疾管署,須針對買了防疫險保單,因小朋友被匡列隔離,家長也陪同隔離的保戶,不應該有的家長獲理賠,有的無法,保險局應要求台產給予相同的保險給付並介入調查,要求各保險公司統計類似情況的理賠申請數目。

林思銘:台產當初收費神速,面對理賠申請卻拖泥帶水

律師出身的林思銘指出,台產竟以「照顧者不在理賠範圍內」為理由,拒絕申訴人范小姐的申請,讓她覺得受到欺騙,除了范小姐,新竹縣無法獲得理賠的家長多達10幾位。林表示,當初的防疫險保單第2條承保範圍,明確寫著「被保險人在於本保險契約保險期間內,依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為防治法定傳染病之需要,被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者,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內容的約定,定額給付隔離或檢疫補償保險金。」

林思銘表示,台產合約明確列出理賠要件,范小姐也符合上述規定,還出示新竹縣府衛生局發出的隔離通知書,也沒有保單第8條的「除外責任」行為,但台產就是不予理賠,總公司還因為相關案件,發出「保險客戶若是因為照顧需求而被居家隔離,不在承保與理賠範圍」的聲明。

林思銘強調,不管是疾管署公布的防疫指引,或是縣市公布的「12歲以下學生確診或居家隔離配套措施」就提到,依《兒少法》規定,「0-6歲幼兒不得獨處,12歲以下學生依衛生局現行規範須有家庭照顧者陪同孩童入住。」身為父母當然需要陪同照顧確認孩子身體狀況。但台產公司因為先前賠償了太多個案,就發聲明私自、片面限定理賠條件與範圍,非常離譜。

林思銘稱,台產的防疫險保單,當初強打保費只要500元,只要確診或收到居家隔離等的通知書就可理賠10萬元,讓保險員接單接到手軟,投保申請要花上好幾個月,當初收費神速,面對理賠申請卻拖泥帶水、藉口一堆,翻臉比翻書還快。

林思銘要求金管會保險局、衛福部疾管署,須針對買了台產防疫險保單,因小朋友被匡列隔離,而家長也陪同隔離的保戶們,應要求台產公司給予相同的保險給付,也請台產勇於出來面對,不是迴避理賠責任,不能恣意限縮理賠範圍。

葉毓蘭:保單條款沒直接寫出「陪伴隔離」不予理賠

藍委葉毓蘭表示,去年1月24日部桃事件爆發時,政府宣布擴大回溯相關接觸者的居家隔離措施,造成史上最大規模5000人清零作戰,隔天台產開辦「法定傳染病防疫費用保險」保單,掀起排隊搶購潮。最後台產總共賣出400萬5144件,占目前整體防疫保單約4成,業者到6月底才核保完。

葉毓蘭指出,依《保險法》第54條第2項規定,當保險契約之解釋有疑義時,應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結果產險公司的拒賠理由,竟然是保單條款雖沒直接寫出「陪伴隔離」不予理賠,但保單說明是要個人遭受「法定傳染病」導致的隔離,若因為陪伴導致的隔離就不予理賠,已明顯違反「誠信原則」解釋保單條款。

陳情家屬代表邱先生表示,因未滿18歲孩子被匡列隔離,據《兒少法》須由1名家長陪同在防疫旅館隔離檢疫,自己也收到隔離通知書,台產針對他竟不予理賠,理由是「因為你是照顧小孩被隔離的」,氣得他直呼「廣告是假的嗎?」他寫信給衛福部詢問被隔離者的防疫補助,衛福部也確認身分無庸置疑,他問,受金管會保險局監管的保險公司,販售保單時可以公然在保單條文之外自行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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