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5年刑期將屆滿卻音訊全無 人權團體憂:恐被中國持續羈留

2022-03-1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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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邱顯智(左起)、洪申翰、台北市議員邱威傑等人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取自洪申翰臉書)

立委邱顯智(左起)、洪申翰、台北市議員邱威傑等人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國當局釋放李明哲。(取自洪申翰臉書)

2017年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將刑滿。多個民間團體今天要求中國期滿立即釋放李明哲;也呼籲陸委會適時公布其他遭拘禁台人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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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因網路言論,2017年3月遭中國政府逮捕,同年11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18日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高喊「中國釋放李明哲,讓明哲回台灣」、「5年期滿,立即釋放」和「言論自由無罪」等口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在會中表示,李明哲遭中國「不正關押」已超過1825天,但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迄今仍未收到判決書,無法確認正式刑期和刑滿日期。

邱伊翎說,目前距離民團估計李明哲刑滿時間的4月14日剩不到一個月,中國政府再無理由繼續關押、或以任何藉口讓他滯留中國,呼籲中方立即說明釋放日期。

她也表示,自從疫情爆發後,李明哲家屬曾16次申請探視他都遭拒,連電話都無法打,無從得知音訊。她更指出,李明哲被關押期間遭受不人道待遇,被迫吃餿食,冬天的保暖衣物也遭丟棄。

民團籲陸委會:在兼顧當事人安全下,公布其他被定罪台人處境

李明哲歸期未定,據指和他另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有關。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江榮祥受訪時指出,依中國刑法第54條、58條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在徒刑執行完畢後,繼續剝奪受刑人的選舉、被選舉權等權利。江榮祥擔憂說,由於家屬未收到判決書,以往類似的個案也沒有明確標準,有可能會被中國持續羈留。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在會中則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下,適時公布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和鄭宇欽等被中國以間諜罪定罪台人的處境。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則說,李明哲被中國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荒謬的指控」,「李明哲根本無罪」,今天是以最卑微的態度呼籲中共遵守自己的法律規範。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強調,李明哲不只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一個自由言論的主張可以被關押這麼久;代表的是習慣台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我們,都有被恣意拘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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