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手黃耀明被捕!在選舉造勢大會獻唱,涉嫌「向他人提供娛樂誘使投票」

2021-08-03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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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明(左)與劉以達(右)組成「達明一派」,風靡一時。(BBC中文網)

黃耀明(左)與劉以達(右)組成「達明一派」,風靡一時。(BBC中文網)

香港廉政公署(ICAC)起訴多次聲援民主派的歌手黃耀明和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指黃耀明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期間出席候選人區諾軒的造勢大會期間表演,涉嫌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選民投票給區諾軒,違反防止選舉舞弊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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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周一(8月2日)公布,區諾軒當時在造勢大會前多次在社交網站發表文章,指黃耀明將會出席集會並表演。黃耀明在造勢大會期間演唱了兩首歌,並在尾聲呼籲集會人士在補選中投票支持區諾軒。

黃耀明目前已經獲准保釋,周四(5日)到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區諾軒稍早前因一起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正在服刑,他同時是民主派初選案中,被香港警察以《香港國安法》起訴「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之一。。

當年的補選是為了填補在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後,被取消立法會議席的梁頌恆、游蕙禎姚松炎和羅冠聰留下的空缺,其中區諾軒參加香港島選區的補選,結果取勝。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圖中藍色上衣者)在九龍荔枝角收押所被押上囚車(2/3/2021)
區諾軒(圖中藍色上衣者)因2019年8月18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正在服刑。
周庭(左一)與羅冠聰(右一)向區諾軒(右二)道賀(12/3/2018)
周庭(左一)因被裁定提名無效而沒能親自競逐黨友羅冠聰(右一)被撤銷之議席,最終由外援區諾軒(右二)「完成任務」。

「提供娛樂以誘使投票」

涉案補選涉及原香港眾志成員羅冠聰的議席。香港眾志原本推舉黨友周庭參選,但被裁定提名無效,區諾軒繼而以獨立身份代表泛民主派頂替周庭參選,結果成功當選。

廉政公署聲明稱:「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2018年3月3日,在2018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聲明進一步稱,作為該次補選的四名候選人之一,區諾軒自同年2月底起透過網絡社交平台發文,宣佈將於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在集會開始前,區諾軒再宣佈黃耀明將於集會上表演。

「集會期間,黃耀明在台上演唱了兩首歌。在表演尾聲,他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上述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

廉署指出,區諾軒後來把集會短片上載至社交平台專頁,並申報該帖文為選舉廣告。

「《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條訂明,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以誘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或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舞弊行為。」

翻查當時的報導,黃耀明在造勢大會期間獻唱歌曲,批評香港政府無理地取消部份人士參加立法舉選舉的資格。黃之峰、梁家傑等民主派人士當時也有出席大會。

2019年9月2日,周庭選舉呈請勝訴,區諾軒反而被裁定「非妥為當選」,喪失議員資格。

「六四事件是重要的覺醒」

香港大愛同盟創始成員黃耀明在香港立法會大樓出席LGBT群體評論政治改革活動(18/5/2015)
黃耀明早年公開自己是同性戀者,與何韻詩等其他藝人、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陳志全等人成立一個稱為"大愛同盟"的同性戀平權組織。

黃耀明是香港組合「達明一派」的成員,多次公開發言支持當地民主運動,最早在1989年六四事件後,跟許多其他香港歌星參加民主歌聲獻中華演唱會,聲援當年北京學生的運動。

他與很多香港歌手一樣,在中國大陸有發展事業,但他2014年公開聲援香港的「佔領中環」運動後,許多中國大陸的工作和合約被中止。

他在2017年香港主權移交20週年前夕接受BBC中文訪問,當時形容六四事件對他一代人是「重要的覺醒」,又指2003年因為香港政府建議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爆發的示威,讓很多人開始關注自己的權利,一路累積到2014年「佔領中環」。

他早年也公開自己是同性戀者,與何韻詩等其他藝人、和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陳志全等人成立一個稱為「大愛同盟」的同性戀平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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