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將於9月12日舉行立法會換屆選舉,然而,這次選舉發生了被當地媒體形容為「澳門選舉史最大規模『DQ』」,七張直選參選名單合共23人被撤銷參選資格,「DQ」這代表「撤銷資格」的英語簡寫本來只應用於香港政治之上,如今正式被推廣至適用於澳門。
澳門立法會選舉委員會主席,特區中級法院法官唐曉峰公布,其中六組人「有事實證明」他們「不擁護澳門《基本法》」和「不效忠澳門特區」。同樣的事情已在香港發生過,在澳門卻是首次。
選管會最初拒絶公布具體名單數天后,最終公示有五張名單不被接納參選,被認為屬於民主派的三張名單證實全部受波及,「封殺民主派」似乎成為事實。
遇事參選人和分析人士均認同澳門發生DQ事件與近年香港局勢不無關係,但規模之大與速度之快,讓無數人震驚不已。自覺在北京面前很「順服」的澳門似乎要重新思考「愛國愛澳」的定義。
澳門大學政府與行政學系副教授余永逸博士認為,這次DQ行動不是「一國兩制」的問題,也不是澳門本身的問題。他推測這次事情是由北京主導。
澳門資深時事評論員黃東認為,DQ事件讓行政長官賀一誠本來因及時應對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新冠病毒)而獲提升的民望受挫。
澳門選舉當局給出了什麼理由?
今年選舉產生的將是澳門第七屆立法會,全會33個議席中,14席以不分區直選形式產生,12席分五個利益團體組別間接選舉產生,餘下七席由行政長官委任。
在澳門《結社權規範法律》下,居民可組織「政治團體」,也就是實際上的政黨,但從未有團體組織政黨參加直選,而是以「提名委員會」名義參選,不過背後一般有社團支持。傳統上,參選組別即提名委員會的名字,與其代表社團並不相同。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法官星期五(7月9日)公布,今年獲確認的19張直選名單與五張間選名單經審查後,發現有一組的兩名候選人「並非選民」;有六組共21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即共23名人士沒有被選資格。
「反不擁護」條文是在2016年12月寫進《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法》內,成為「無被選資格」的理由之一。此前香港發生了立法會選舉「參選確認書」風波,有「港獨」派參選人被裁定提名無效,繼而又發生了就職宣誓風波,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對香港《基本法》釋法,和相關聯的褫奪議員資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