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杯葛議事就要打架?冗長發言念到你放棄

2017-11-23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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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立委蔣萬安超過二小時的發言,受到同仁的喝采佩服。(陳明仁攝)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立委蔣萬安超過二小時的發言,受到同仁的喝采佩服。(陳明仁攝)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23)日審查《勞基法》修正案,藍營為了杯葛議事,甚至搬出「冗長辯論」(filibuster,又稱費力把事拖制度),透過不斷的演講,讓其他議員無法繼續對抗;這在台灣並不常見,但在美國則是司空見慣,例如在1957年,美國南卡羅來納州就有參議員為了反對《1957年民權法案》,1個人在發言台上滔滔不絕講了24小時1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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冗長辯論的英文filibuster辭源來自西班牙文的filibustero,本意是海盜或是劫掠者,也有說法指出應該是來自法文的flibustier演變而來。

綠營表決失誤,讓藍營有機會「費力把事拖」

國民黨立委23日為了阻擋勞基法修正案,今日刻意採取「冗長辯論」(filibuster)策略,先提案要求召委不可限制立委發言,沒想到民進黨失誤表決失利,提案真的通過,藍委蔣萬安真的在發言台連續講了二個多小時,最後甚至擋下民進黨力推的勞基法修正案。

冗長辯論的好處在於,能讓少數黨取得發聲的機會,也可以阻撓「不得民心」的法案,逼迫多數必須服從少數,達成取消議案或是延期再審的目的,但是也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費力把事拖制度」耗費社會成本,濫用民主。

唯一的規則:不可以停下來,連上廁所都不行

在美國,冗長辯論是美國參議員的特權之一,少數黨會以此為戰術,拖長議事時程,直到沒有議員可以撐下去,讓議案胎死腹中,冗長辯論又被稱為無限制演講,具體上只要發言人站在那邊不斷地說話,不管說什麼都行,甚至是拿起電話簿來唸也OK,唯一的規定就是「不能停下來」,也不可以如廁、進食,所以在美國的歷史上,曾經有人在國會殿堂拿起《聖經》、《美國憲法》、《美國獨立宣言》、《人權宣言》、《莎翁名著》,甚至食譜都可以拿來朗讀。

美國南卡羅萊納的參議員,詹姆士•史壯•瑟蒙(James Strom Thurmond),曾為了杯葛《1957民權法案》而獨自一人在發言台上說了24小時18分鐘。(取自維基百科)
美國南卡羅萊納的參議員,詹姆士•史壯•瑟蒙(James Strom Thurmond),曾為了杯葛《1957民權法案》而獨自一人在發言台上說了24小時18分鐘。(取自維基百科)

美國的「費力把事拖」是參院既定的議事制度,需要有60位參議員才能「破」少數黨的冗長發言,換句話說,美國行政部門法案想要在參院過關,擁有過半席次還不夠,還要有60席才保險;相對的,台灣國會並沒有這樣的制度,國民黨這次採取的議事阻撓作法,純粹是議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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