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指馬英九追求統一 府方駁斥

2014-09-2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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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中文網日前報導總統馬英九最終將實現統一,總統府25日大動作澄清。(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德國之聲中文網日前報導總統馬英九最終將實現統一,總統府25日大動作澄清。(資料照片,林韶安攝)

馬英九總統於22日與歐洲媒體亞洲特派員訪問團晤談,並回答兩岸關係等相關問題。之後「德國之聲」中文網引用與會媒體之報導,指馬英九在會談中表示「強調願意學習當初東、西德處理雙邊關係,最終實現統一的經驗」,引發軒然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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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方交相指責下,總統府25日特別澄清,當天並非接受媒體專訪,而是「不公開接見」。為證明報導錯誤,總統府也公布部分談話內容,表示馬英九當天不僅未提及有意仿傚兩德模式以實現統一,更當場強調兩德模式與兩岸關係不同。

歐洲媒體亞洲特派員訪問團於22日拜會總統府,成員包括德通社(DPA)及兩家法國媒體,馬英九以閉門形式接見,並現場答覆與會外國媒體提問,談及馬習會立場與兩岸關係等議題。儘管府方傳譯人員在場,但馬英九除開始時以中文問候,其後均以英文交談。

德通社發佈相關報導後,總統府表示,外交部曾告知與會媒體此行程為不公開接見,並非接受專訪。對於德通社報導為「德國之聲」中文網引用,總統府發言人馬瑋國更指「德國之聲」報導為子虛烏有、完全不是事實,對於該報導未經查證,違反新聞倫理,馬英九已指示外交部立即要求該網站更正內容。

而根據府方公布的部分談話內容,馬英九提及參考東、西德處理雙邊關係,是指兩岸可以從「Ein Deutschland, zwei Staaten(一個德意志,兩個國家)」,以及主權與治權分離的相關經驗得到參考。

馬瑋國解釋,馬英九的意思很清楚,因為兩岸關係和兩德關係完全不同,即便借鏡參考,但兩德經驗不能直接複製到兩岸關係上。馬瑋國指出,對於「德國之聲」報導指馬英九表示「願意學習當初東、西德處理雙邊關係,最終實現統一的經驗」的說法乃憑空捏造、與事實不符;至於「矢言將持續推動目前的傾中政策」、「接近中國是台灣求生的唯一機會」,馬英九更從未提及。

總統府提供之馬英九談東西德經驗原文如下:

總統:歐洲從整體來看,因為在許多歷史、政治及經濟方面的發展,提供了我們很多參考的經驗。譬如說,德國處理兩個德國的經驗對於我們處理兩岸關係,也提供了一個相當不錯的參考架構。譬如說,德國人在1972年簽的《兩德基礎關係條約》,以及這個條約背後的理念,就是「一個德意志,兩個國家」,還有「主權」跟「治權」分離,都給我們帶來許多有意義的參考價值。

另外在60年代到70年代,北海的沿岸國家透過和平的協商,還有法律的訴訟解決了有關海域石油的爭議,使得各方可以合作開發而產生了世界名牌布蘭特原油,像這些是我們在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時一個參考的對象。1969年對德國與其他西歐國家「北海大陸礁層案」訴訟的判決是一個成功的例子,因為促成大家可以一起合作探採原油,這對我們來說是很好的經驗。

記者:回到兩岸關係。您曾以德國的例子與兩岸關係作比較,而東西德是在經過長時間討論後決定互設代表處。

總統:是的。

記者:所以,您任內可見到兩岸互設代表處?

總統:我想可以。兩岸已建立互設代表處的共識,但作法與兩德並不相同。當時,東德於西德設使館,但西德於東德僅為常設辦事處,以避免產生互相承認對方主權之印象。檢視1972年兩德《基礎條約》,並無使用Souveränität一詞,而是以Höheitsgewalt(統治高權)取代。

我認為兩德在《基礎條約》中互相承認對方領土,而不碰觸主權問題,是正確的決定。雖然條約中並未使用主權一詞,但西德總理布蘭特(Willy Brandt)於條約附函東德部長會議主席,表明條約所載並不影響兩德統一。正由於這封信,《基礎條約》得以於憲法法庭獲得通過。

我想說的是,這需要精密的操作。而即便借鏡兩德,我們並未採取「一德兩國」模式,因其不合於我國憲法,所以我們採「一中各表」的說法。在此基礎上,兩岸得以過去六年的經驗持續發展,這是極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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