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少「身分證」中國濕地保護面臨威脅

2014-08-13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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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拉市海濕地(取自網路)

雲南拉市海濕地(取自網路)

中國社會環保意識逐漸抬頭,過去不受重視的「濕地」成為關注焦點,然而儘管濕地被譽為「地球之腎」,但是伴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國濕地正面臨面積逐漸萎縮、功能逐漸減退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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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認為,濕地既是重要的自然和國土資源,也是支撐經濟和社會永續發展的戰略資源和稀缺資源。依法「護濕」將是必由之路,中國濕地保護有賴於專門的法律法規,為濕地的身分依法「正名」。

黑龍江扎龍濕地(取自網路)

然而中國今年初公布第二次全國濕地資源調查結果,表明中國濕地保護形勢依然嚴峻:目前中國濕地總面積5360萬2600公頃,與2003年公布的第一次調查相比較,減少了339萬6300公頃,亦即全中國6%的濕地永遠消失。

中國《土地管理法》第4條規定,按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濕地既不是農業用地,也不是建設用地,就歸入了未利用地,因而有些人就把佔用濕地當成合理拓荒。有關專家認為,如能將濕地作為一種單獨的土地類型明列出來,將給濕地的身分和重要性「正名」。

遼寧紅海濕地(取自網路)

黑龍江、遼寧、湖南等十多個省、區、市已經制定了地方性的濕地保護條例,但是國家林業局濕地保護管理中心主任馬廣仁等專家認為,中國尚缺乏全國性的濕地保護法律法規,這已成為中國濕地保護的一大罩門,中國需要儘快制訂「國家濕地保護條例」或是「濕地保護法」。

東北林業大學濕地研究專家于洪賢說,濕地保護涉及林業、農業、環保等多個部門,是涉及管理部門最多的一種土地類型,各部門之間的關切可能會不一致,缺乏一部全國性的濕地保護法律法規,使得相關保護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需要依靠道義規勸,有時甚至遭遇民眾抗拒。

大興安嶺根河濕地(取自網路)

專家認為,全球第一大經濟體美國也有濕地保護立法缺位和部門相互掣肘的情況。自建國以來,美國的濕地減少過半,由於農業、環保等部門之間存在利益衝突,美國一直沒有制定專門針對濕地保護的聯邦法律,關於濕地保護的內容只是散見於《清潔水法》等多部法律。儘管美國一些組織在濕地保護上著力頗多,但是農業發展仍是美國濕地損失的主要威脅。

觀察人士指出,中國國家林業局從2013年5月施行的《濕地保護管理規定》,對林業部門之外的其他部門缺乏有效約束力,而且這項規定中並未對改變濕地用途等做法列出具體罰金等處罰方式,因而對於破環濕地者缺乏法律嚇阻力。

遼寧朝陽下府濕地(取自網路)

「名正則言順」,除了缺乏《國家濕地保護條例》這類專門針對濕地保護的法規之外,馬廣仁等專家還認為,缺少「身分證」是濕地保護面臨的又一威脅,有關部門應當考慮調整現行法律框架下濕地缺乏「地位」的現狀。

此外,業內人士還認為,在制定濕地保護法律法規的過程中,中國需要逐步建立包括退化濕地恢復製度、濕地生態補償制度、濕地保護紅線制度、濕地生態系統評價制度、濕地生態系統功能動態監測和預警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濕地保護形成較為完整的制度框架,讓濕地保護意識深入人心,形成全社會「護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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