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眷村改建案外案!冠德、理銘開發涉行賄營建署前主秘洪嘉宏

2017-09-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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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眷改案22日再爆出冠德建設等2家公司涉嫌行賄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檢方目前已帶回曾姓顧問等2名犯罪嫌疑人與3名證人回廉政署偵訊。(資料照,取自逢甲大學網站)

遠雄眷改案22日再爆出冠德建設等2家公司涉嫌行賄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檢方目前已帶回曾姓顧問等2名犯罪嫌疑人與3名證人回廉政署偵訊。(資料照,取自逢甲大學網站)

台北地檢署偵辦遠雄眷村改建弊案,認為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涉嫌收賄,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日前將洪及白手套黃慶銘收押禁見後,黃慶銘成功策動轉為污點證人,供出當時競標新竹東大路眷改案,冠德建設及昌益建設旗下子公司理銘開發也疑似行賄洪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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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指揮旗下檢察官與廉政官共46名,今早兵分11路、共搜索14個相關處所,其中涉及冠德建設等2家國內建設公司,並查扣相關卷證資料,已帶回曾姓顧問等2名犯罪嫌疑人與3名證人,相關人士於下午陸續帶回廉政署偵訊。

洪嘉宏供述避重就輕 二度遭羈押

洪嘉宏於2013年11月至2014年5月,擔任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長期間,涉嫌運用其所經手的新竹、台中等地眷村改建案,透過熟識友人黃慶銘作為白手套,收賄逾2000萬元並護航遠雄得標,洪嘉宏及黃慶銘均遭羈押禁見。洪嘉宏不服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並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則認為,檢方所檢附洪案的卷證資料共10卷,卻只讓洪男律師閱覽2卷,有關共同被告的證詞也被檢方遮掩大半內容,影響被告行使辯護權及防禦權,因此發回北院重新裁定。

不過日前北院認為,洪嘉宏供述避重就輕,且與證人、共犯所述言詞有許多出入,對於資金來源交代不明,就本案重要情節均未吐實,北院因此認定洪嘉宏有勾串共犯、證人或湮滅證據之虞,於19日二度裁定羈押禁見。

而檢方收押洪嘉宏及黃慶銘後,持續密集提訊黃慶銘,最終突破心防並策動其轉為污點證人,供出當時與遠雄競爭的建設公司,包括冠德建設及昌益建設子公司理銘開發,也疑似行賄洪嘉宏。

股票上市公司冠德建設22日下午也對外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地檢署於9月22日上午至本公司調查」、「本公司全力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全案檢方目前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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