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方指控「罪行」一籮筐,李明哲承認做了這件事

2017-09-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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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左)及中國公民彭宇華(右),兩人11日出庭。(取自官方微博)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左)及中國公民彭宇華(右),兩人11日出庭。(取自官方微博)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人民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中國湖北省公民彭宇華、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彭、李兩人11日出庭。檢方指出,彭與李討論後,在2012年成立以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的「梅花公司」。彭宇華承認,並說,他們計劃未來籌組政黨、形成政治力量,以北歐社會為藍本,推動中國建立「多黨的民選政治制度」。彭說,他向李明哲徵詢過意見,李也負責教育培訓;但他在2013年初與李因意見分歧而鬧翻,李2013年5月退出,兩人沒再聯繫。李明哲則否認彭宇華事先有就起草梅花公司及對他的任務分工與他商量。李說,他只有就彭提出的梅花公司計劃書提出修改意見,他也沒有對彭提供資金或任何其他物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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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在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後失蹤。檢方指出,李因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當天被廣東省廣州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而彭宇華則是3月27日遭國家安全局拘留,國家安全部在5月2日指定將李案與彭案併案偵查,彭在5月3日被逮補、李則是在5月11日被捕;本案由湖南省長沙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7月2日以兩人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移送岳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7月4日該院依法訊問報告,審查案件材料。

檢方:彭宇華與李明哲交換意見後成立「梅花公司」

檢方指控,彭宇華長期受境內外意見人員和反華勢力滲透,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制度的思想。檢方提出彭宇華透過微博建立QQ群組,與李明哲交換意見後成立「梅花公司」,彭在武漢召開討論會議的「犯罪事實」,並指掌握7項證據,包括:1、手機、電腦、旗幟等物證及照片;2、梅花公司運作計畫書、戶籍資料、出入境資料;3、證人證言、4、彭、李供述與辯解;5、司法鑒定意見書;6、遠程勘驗筆錄及辨認筆錄、7、武漢會議錄下聊天紀錄等視頻資料、電子數據。

在回答檢方詢問時,彭宇華指出,他在2012年開始在微博建立兩岸牽手QQ群組,是「受到微博開啟的網路思潮的影響」,因此增加對社會的關注,他的初衷是要成立「關注社會問題的網友交流平台」。

彭宇華:曾徵詢李明哲意見 兩人於2013年初鬧翻

彭宇華說,微博的兩岸牽手QQ群組及之後的圍觀中國系列,都是他創建,武漢會議也是他主持。檢方問到李明哲的角色?彭說,他向李徵詢過NGO的境外註冊以及議題選擇等問題,包括空氣、水污染問題、食安、生態、以及環保等等,李曾寫文章給他,文中對梅花公司的運作計劃書提出意見,李認為,以後應繼續維持圍觀中國、接受海外資金。彭說,他沒有採納這2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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