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立委主導修法 藥師團體將上凱道

2014-05-26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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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公會理事長李蜀平質疑國民黨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以立委、醫師雙重身分主導修法,置藥師權益於不顧。

藥師公會理事長李蜀平質疑國民黨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以立委、醫師雙重身分主導修法,置藥師權益於不顧。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26)日初審藥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然而朝野立委無共識,近中午時決議保留各版本,送朝野協商。同一時間,藥師公會全聯會也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抗議,質疑部分立委版本恐將枉顧民眾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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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會議去年宣告《藥師法》第11條「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場所應以一處為限」,因有違人民工作權、宣告違憲,今年 8月1日起將失去效力,為避免屆時藥師執業無所適從,行政院、立法委員們各提出修法版本。

藥師公會理事長李蜀平質疑國民黨立委、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蘇清泉,以立委、醫師雙重身分主導修法,置藥師權益於不顧;藥師公會也表達支持行政院版本的立場,計劃將號召至少5000人上凱達格蘭大道表達心聲。

行政院版指出,若遇藥癮戒治或傳染病防治服務、義診或巡迴醫療服務、藥事照護相關業務、偏遠地區調劑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的公益或緊急照護需要等狀況,藥師經事先報准,得於原執業處所外執行業務。

而蘇清泉版本則指出,藥師執業登記以一處為限,但醫事(療)機構間之支援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公益服務,經事先報准者,得於執業登記以外之處所執業。李蜀平認為,若通過蘇清泉的版本,往後藥師可以在執業登記外的處所執業,幾間診所或藥局只要合請1名藥師即可,將導致藥師「租牌」、「人頭」情況更嚴重,藥師也沒法替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針對藥師公會的質疑,蘇清泉回應表示,完全是以民眾就醫方便為依歸,修法若通過,即使該診所聘用的藥師因故休假,診所負責人只要儘早找其他藥師代班即可,病人不必像現在還要自己拿處方箋到其他藥局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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