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工會聯盟(ITUC)19日發布最新版《國際工會聯盟全球權益指標》(ITUC Global Rights Index),評比全球139個國家或地區勞工權益的狀況,並且依照權益遭侵害的頻率,將這些國家或地區區分為1、2、3、4、5、5+等六級,數字越大代表勞工權益遭侵害的頻率越高。
1級:丹麥、烏拉圭等18國,侵害勞工權益事件甚少發生。
2級:日本、瑞士等26國,侵害勞工權益事件反覆發生。
3級:智利、迦納等33國,侵害勞工權益事件經常發生。
4級:肯亞、美國等30國,勞工權益受到大規模侵害。
5級:白俄羅斯、孟加拉、卡達等24國,勞工權益並無保障。
5+級:中非共和國、索馬利亞等8國,法治蕩然,勞工權益毫無保障。
結果台灣被評比為中等的3級,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但是ITUC網站所附的地圖不但沒有標明Taiwan,而且將台灣與被列為5級的中國,同樣用橙色呈現,顯然有誤導視聽之嫌。台灣已有網友致函ITUC表示抗議。
無獨有偶,被列為4級的香港,也被ITUC網站地圖與中國混為一談。台灣主要競爭對手南韓則被打入5級。

ITUC過去長期關注全球各國勞工組織工會的權益,今年是第一次進行更廣泛的追蹤評比,納入97項國際認可的指標。報告中並對中非共和國(5+級)、柬埔寨(5級)、科威特(4級)、迦納(3級)、瑞士(2級)、烏拉圭(1級)做了專題探討。
耐人尋味的是,一國的勞工權益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其實並無直接關聯,例如1級的18個資優生國家之中,就包括巴貝多、蒙特內哥羅、南非、多哥、烏拉圭等開發中國家。

至於與台灣同被列入3級、有待改進的國家,則不乏澳洲、加拿大、以色列、波蘭、新加坡、英國等經濟發展先進的國家,美國更打入4級。原因在於這些已開發國家對於勞工的集體談判權、罷工權、加入工會權等基本權益,未能善盡保障之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