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囤房 張盛和:月內提非自住定義

2014-05-08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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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由左至右,財政部長張盛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交通部長葉匡時。(何孟奎攝)

行政院會後記者會,由左至右,財政部長張盛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交通部長葉匡時。(何孟奎攝)

財政部長張盛和8日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由於各地方政府都採用最低的房屋稅率1.2%,為了避免囤房,財政部將提高非自住房屋的稅率為2%到3.6%。張盛和表示,政府要保障自住,財政部會在1個月內研議出「非自住」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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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盛和表示,財政部會考量各種狀況,例如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有同居義務,應該是一戶,但是婚前各自購買的房屋會納入考量,若直系尊、卑親屬有居住事實,也有設置戶籍,也會認定為「自住」。

張盛和強調,財政部會設定「自住房屋」的戶數上限,不能浮濫。對於因為工作分居兩地的夫妻若各自擁有一戶房屋,可能就得用離婚來避稅的質疑,張盛和說,任何事情都是有利、有弊,財政部會審慎思考;但他認為,稅金只有一點點,沒必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來規避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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