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 婚前房產納入夫妻自住屋不限一戶

2014-05-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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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長張盛和7日表示,非自住房定義尚未明定,自住屋則初步規劃,將直系親屬住的房屋、夫妻婚前擁有的房產納入,夫妻自住屋不受一戶之限。(余志偉攝)

財政部長張盛和7日表示,非自住房定義尚未明定,自住屋則初步規劃,將直系親屬住的房屋、夫妻婚前擁有的房產納入,夫妻自住屋不受一戶之限。(余志偉攝)

打房政策祭出調漲「非自住」房屋稅,財政部長張盛和7日表示,非自住房定義尚未明定,自住屋則初步規劃,將直系親屬住的房屋、夫妻婚前擁有的房產納入,夫妻自住屋不受一戶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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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4月初審通過《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現行非自住房屋稅1.2%,調高幅度最低達1.5%,最高則到3.6%。各地方縣市此稅率間,自訂持有非自住屋累進稅率。

張盛和表示,自住屋受限於直限親屬,買給父母或「成年」子女,只要有自住事實,即使沒有過戶,可算自住。不過,「買給未成年子女則算是自己的投資,不算自住屋」。

張盛和指出,自住屋考量特殊情況,比方婚前夫妻各有一戶,為避免「婚姻懲罰」將視為自住屋。規劃自住屋設有總戶數限制,至於總戶數上限為多少?張盛和僅說,還在徵詢各界意見。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認為,房屋稅提高,「對有錢人來說,不痛不癢」。以台北市市價2000萬元的公寓來說,房屋評定現值僅60至70萬元,估計一年多繳的房屋稅約6000到7000元,頂多1萬元。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副教授黃耀輝則說,高房價起因於投資客囤積房屋,他贊成區分自用、非自用稅率。提高非自住房屋稅,房價才會趨於合理。另外,他指出,除稅率外,房屋評定現值也應提高,現在的房屋評定標準,32年來都沒有調,不合理。

對於夫妻自住僅一戶,有已婚民眾回應,「不少夫妻因工作關係分居兩地,政府應允許夫妻擁有兩戶自住屋較公平」;另有網友嘲諷,夫妻只能有一戶自住屋,是要逼人家先離婚再結婚嗎?

財政部擬於5月23日前,提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區分標準,新制最快今年通過,明年報稅時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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