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4天、585個小時,反服貿學生與社會人士10日晚間退出議場,但接下來要面對的是嚴苛的法律責任。台北地檢署統計,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被控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瀆職及違反集會遊行法等6罪,目前分別為10件、9件,皆為涉犯罪責較不明確的「他」字案。
至於律師賴中強、導演李惠仁等人,因與陳、林一同衝進議場並霸佔,涉及妨害公務1件。323攻佔行政院的魏揚等35人,北檢共簽分3件妨害公務案,另自稱帶頭攻佔行政院的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聯盟成員陳廷豪、沙漠野百合成員許立,北檢主動簽分妨害公務偵辦1件,而這4件也是目前學運衍生案件僅有的「偵」字案。
另有民眾告發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學運期間以武力驅離民眾並涉重傷害,共3件;立法院長王金平、副院長洪秀柱、藍綠兩黨黨鞭林鴻池及柯建銘等人,因放任學生霸佔議場,被控瀆職1件;30秒快速通過《服貿協議》而引發學運的立委張慶忠,則被告瀆職共2件。
據了解,警方從3月18日便開始對學運展開各式蒐證行動,今日更是大陣仗的派出刑警入院蒐證,包括公物毀損情形、採集指紋等,以做為未來追查涉案者身分,和檢方追究刑責之用。
學運義務律師團日前表示佔領立院可能被起訴的刑責有損毀公物罪、侵入住居罪與妨礙公務罪,前兩項為告訴乃論,若立法院長王金平不提告,便無法起訴;至於妨礙公務罪,國家則可以依妨礙警察執行公務及妨礙立法院開會之嫌提起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