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調324急診個資 衛福部:違法

2014-04-10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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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323攻佔行政院,行政院324下令警方驅離。(余志偉攝)

學生323攻佔行政院,行政院324下令警方驅離。(余志偉攝)

台北市刑大日前發函醫院,要求提供3月24日凌晨1時至3時的病患急診病歷資料,衛福部今(10)日指出,6家醫院都沒有提供資料,而若醫院無故洩露病人個資隱私,依法可開罰新台幣5萬到25萬元,洩露醫療隱私的行為人也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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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反黑箱民主陣線等民間團體上午指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以偵辦案件為由,行文特定醫院要求提供3月24日凌晨1時至3時的病患就診病歷資料,此舉恐違反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另外他們也呼籲,衛福部應要求市刑大退回公文。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李偉強說,此公文未發至衛福部,而且臨近急救的醫院台大、台北馬偕、台安,及北市聯醫中興、仁愛與和平院區等6家醫院,與台北市衛生局雙重核對,沒有一家醫院提供市刑大3月24日凌晨的急診就診紀錄及病歷資料。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要求,衛福部應該向司法警政單位把違法爭議說清楚,以捍衛醫療人員的尊嚴,以及病患的隱私。國民黨立委、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蘇清泉也表示,法官、檢察官要查案,若須調閱某些患者的病歷,醫院應該配合,但如果是警方僅以一紙公文,便要求醫院提供特定時段所有急診病人的就醫資料,這是不對的,院方應該拒絕警方要求。

衛福部長邱文達強調,市刑大應該出面述明法律依據和犯罪事實,醫院一定要有法律依據才能給病歷,衛福部有責任保護病人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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