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內政部決定不對大埔案提上訴後,另一被告苗栗縣政府也未在上訴最後期限內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訴,因此全案針對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敗訴定讞,現今僅有張藥房等4戶提上訴,請求「原地重建」。
爭議已久的大埔案至上月初,台中高等法院判決大埔農地徵收案徵收違法,內政部長李鴻源在考量不上訴對全國徵收案、國土規劃的影響後,1月29日由內政部次長蕭家淇宣布不上訴決定,而截至昨日,苗栗縣政府在上訴最後期限內也未表明上訴,由此判定,針對內政部與苗栗縣政府訴訟部分,確定敗訴。
雖然如此,大埔張藥房的彭秀春、柯成福、朱樹、黃福記等4戶仍決定提出上訴,要求原地重建部分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因此,訴訟案仍需繼續。
針對4戶堅持「原地重建」一事,蕭家淇1月29日曾表示,高等行政法院已在判決中指出,「勝訴四戶土地已作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予他人」,客觀上已無法返還土地,駁回原地返還要求,對此,被徵收戶委任律師詹順貴則表示,住戶認為並沒有客觀不能返還的情形,只需要把道路刨除後即可返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