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條例「有兩腿」 陳明通:一面撐港人,一方面建構國安防衛網

2020-05-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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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一旦香港政府在法律上被視為執行北京意志,我方必須在《港澳條例》機制中有所回應,啟動國安防衛機制。(資料照,美聯社)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一旦香港政府在法律上被視為執行北京意志,我方必須在《港澳條例》機制中有所回應,啟動國安防衛機制。(資料照,美聯社)

中共人民大會28日表決通過,將制定「港版國安法」,也讓香港自由民主受到嚴重威脅。總統蔡英文1周內2度表態,使用了2次《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執行的陸委會在28日也明確定義,政府將以《港澳條例》第18條「援助條款」及第60條「暫停適用條款」雙軌並行,同時兼顧國安及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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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黨政人士指出,面對香港一國兩制的倒退,台灣必須同時兼顧國安及人道,這是蔡英文1周之內,先在臉書上提到《港澳條例》第60條,以及在公開場合宣布組成援助港人專案小組的原因。

「台灣是否在政治上仍視香港為第三地?」

相關人士指出,一般輿論可能只留意到《港澳條例》第18條可援助受政治因素陷入緊急狀況的香港人,但事實上整部《港澳條例》定義台灣與港澳不同於兩岸的關係,授權比兩岸間更大的自由空間,若北京透過港版國安法堂而皇之地把手伸入香港,那麼原本《港澳條例》所授權的自由空間,恐出現國家安全破口,這是第60條的保護機制。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8日以「兩條腿」來形容政府目前因應香港情勢的作法,以《港澳條例》第18條及第60條「雙軌」並行,分別面對港人及中共伸入香港自治的手。而蔡英文與行政院長蘇貞昌討論之後,拍板成立的援助港人小組,就是基於條例的18條,「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撐香港人民,一方面建構國安防衛網」。

20200528-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8日於內政委員會備詢。(盧逸峰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見圖)表示,政府面對香港人及中共伸入香港自治的手,以《港澳條例》第18條及第60條雙軌並行。(資料照,盧逸峰攝)

陳明通說明,基於當年中共的「一國兩制」承諾給予香港高度自治,《港澳條例》授權我方將香港視為中國以外的第三地,與港府、港人、香港民間組織、企業或機構互動,而不同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重重限制。一旦香港政府在法律上已被視為執行北京意志,而北京意志代表著併吞統一台灣、消滅中華民國,我方必須在《港澳條例》機制中有所回應,啟動國安防衛機制。

陳明通質疑,「港版國安法」若上路實施,港府執行的仍是港府的意志?或是已成為北京意志?台灣的國安機制就必須審慎評估,「是否在政治上仍視香港為第三地」。

「港版國安法」與《國歌條例》爭議最近讓香港的反中國抗爭再起。(美聯社)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港版國安法」若上路,台灣的國安機制就必須審慎評估是否在政治上仍視香港為第三地。圖為香港抗議民眾被警方壓制在地。(資料照,美聯社)

事實上,攤開《港澳條例》審視第60條啟動的要件,「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致本條例之施行有危害台灣地區安全之虞時」。此條在1995年立法時就已明訂,而當初立法說明中,即表示此條文的機制,在於避免港澳地區「獨立之司法制度」遭受破壞,即「保護條款」。

有在野黨及民團喊出要修正《港澳條例》第18條,包括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團及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提出修正草案,盼在原有「協助因政治因素受緊急危害的港澳居民」條款中,再明確修訂庇護程序。

不過綠營學者、台灣智庫諮詢委員董立文日前於民進黨中執會報告時提到,他認在野黨所提出的修正草案,看似強化《港澳條例》第18條的機制,但實際上寫越多、規定越詳細,反而越多限縮。

美國總統川普27日正式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讓支持「五大訴求」的反送中抗爭者上街遊行慶祝。(美聯社)
在野黨及民團喊出要修正《港澳條例》第18條,盼在原有條款中,再明確修訂庇護程序。(資料照,美聯社)

具中常委身分的民進黨立委張宏陸以同樣主張質詢陸委會,陳明通也大表贊同,認為原有條文已有相當寬鬆空間,包括總統所宣示,政院所組成的跨部會人道救援小組,就是依據第18條的空間處理,尤其在《施行細則》中也規定有需要援助個案情形,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現行空間已足夠。

不過陸委會定調的「第60條保護」、「第18條援助」雙軌制,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則提出不同意見。江永昌質疑,我方目的是在香港發生狀況時,「要對人民放寬、同時又要對港府限縮」,但矛盾的是,整部《港澳條例》其實只有第60條有對上香港政府的意義,前面的所有條文都是有關人民、交通、金融、交流及經貿等民間活動,恐怕真要拿第60條對抗制衡的效果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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