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地政士法》覆議案,在國民黨團要求下,內政部已將配套修法方向初擬完成。根據內政部修法,若買賣雙方拒絕提供實際成交資訊或提供錯誤資訊,地政士將免罰。
根據初擬條文,若權利人拒絕提供實際成交資訊或提供錯誤資訊給地政士,地政士將免罰。
內政部將修改《平均地權條例》,若權利人拒絕提供實際成交資訊,也將會被裁罰,並限期自行申報登錄。
另外,地政士反應很多買賣雙方一直不提供成交資訊,造成延遲登錄,卻罰地政士,此次修法增訂有關機關、團體或個人規避、妨礙或拒絕提示有關文書或陳述意見,也會被裁罰。
地政士團體要求回歸「委任、代理」制度,內政部回應說,實價登錄三法的目的是要求掌握資訊者申報資訊,地政士與不動產經紀業者掌握資訊,依法就有義務登錄,並沒有「委任、代理」的問題。
內政部表示,將會儘速邀集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相關業者、法務部與各地方政府開會研商修正條文,進行修法作業,以落實不動產成交資訊透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