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會不清」 馬否決國會兩岸小組

2014-01-27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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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長王金平主張應在國會設立「兩岸事務小組」,以監督兩岸事務,但馬英九27日在記者會上否此定此一主張。(風傳媒資料照)

立法院長王金平主張應在國會設立「兩岸事務小組」,以監督兩岸事務,但馬英九27日在記者會上否此定此一主張。(風傳媒資料照)

兩岸協商往來頻繁,立法院長王金平提議在國會成立「兩岸事務小組」,參與相關談判。馬英九總統對此表示,依我國憲法規定,協商是行政權,而非國會權力,國會監督是在最後條約是否生效的最後階段,立委若介入對外協商,可能混淆分權的原則,產生責任不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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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國外訪問的馬英九,於台北時間27 日上午舉行記者會,會中就服貿協議卡關及王金平提議國會參與兩岸事務等議題,做上述回答。

王金平日前主張,台灣應比照美國作法,在國會設置「兩岸事務小組」,參與兩岸協商。馬英九特別說明,依美國作法,對外談判是國會權限,總統必須在國會授權下進行,行政部門在談判與簽署前都要向國會報告;但在條約簽完送到國會之後,國會只能在期限內做出可否決定,不能修改內容。

馬英九說,依據我國憲法規定,對外協商是行政權,不是國會權力,但國會有權力在最後決定談判協議是否通過,「國會監督是在最後階段」。馬英九強調,對外協商是由行政部門負責,因為若立委介入,會混淆分權的原則,產生責任不清的問題。他認為應該讓國會更早了解協商進度,但無法把協商內容完全對外公佈,否則可能會導致協議無法簽成。

馬英九也認為,在對外簽署協議時,應該讓國會和民眾更早了解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因此在貨貿協議的談判過程中,經濟部已採取與服貿協議不同作法,與五十多個同業公會進行幾十場相關座談協商,同時把協商進度向國會報告,但找出平衡點是可能的;「王金平的關心應可藉此得到正確的回應」。

對於服貿協議卡關一事,馬英九認為,服貿協議已先後舉行20次公聽會,導致實質審查不斷延後,造成兩岸關係間的誤會,也引來許多在台代表處和貿易對手表示關切,「這是我們必須記取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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