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瀚興觀點:搶救死刑犯,獨責女會計─也談北律公會雙標疑雲

2024-05-05 06:40

? 人氣

圖為出席憲法法庭的律師。(取自司法院YouTube影音)

圖為出席憲法法庭的律師。(取自司法院YouTube影音)

《辛德勒的名單》:「拯救一個人,就是拯救整個世界。」日前多位臺北律師公會(下稱:北律)成員的廢死律師與檢方,在大法官會議,唇槍舌戰,筆者雖立場反對廢死,仍對先進與同學,表示敬意;然報載女會計虧空北律近億,見法院判決與北律公告,卻要女會計獨承巨債,不是逼上絕路?獨厚死囚,欺侮弱女子?後學試申述之。

《魔鬼大帝•真實謊言》電影:阿諾飾特務哈利,妻子(潔米李寇帝斯)駐顏有術,引來登徒子,欲鳳求凰,阿諾委由同仁,違法監聽妻子,車上哈利在副駕駛座問:「這是監聽譯文全部?」友(緊張狀):「是的。」哈利:「第23頁不見了?」友:「沒有漏頁啊?」。哈利:「給我那天殺的23頁!」驚天一拳,擊破車窗,友顫慄,速呈出軌譯文,哈利方息怒。

承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2年度重勞訴字第27號》公開判決,李女侵占北律新臺幣5,591萬2,263元,自民國87年任職至110年,回溯追索到102年,日前又另訴追加29,122,988元,合計近億。今年4月29日,在追查洗錢流向時,北檢不起訴處分,公會又稱:「…前揭不起訴處分書未考量本件犯罪所得數額鉅大,而與被告名下財產所存價值顯不相當,殊難想像被告僅將款項挪為自己一人所用,檢察官未就被告涉犯洗錢部分予以起訴,本會深感遺憾,本會雖礙於告發人身分無權聲請再議…」等語,看似成理,實則大謬!

後學疑義如下:一般會計出納,小至家長會,大至上市公司,皆而二人為之,時時管控,相互制衡,堂堂律師公會,防弊不如民間?此其一;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刑事訴訟法232條,被害人得為告訴,收到不起訴處分,得為再議救濟;因被害人身份,得以再議,今侵占北律會費,北律乃當然「被害人」,卻畫地自限,自居無法救濟的「告發人」,不查共犯與流向?此其二;

且《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256號判決》:「非僅就自訴狀形式上之記載內容加以觀察,而應實質審查,自訴人是否確為其所自訴犯罪之直接被害人」告訴的被害人身份亦然,為何未向檢方據理力爭,或向法院另提自訴?此其三;

刑事訴訟法,再議期限,為收受送達10日,4月16日收受,27日逾期,遲至同月29日,北律方公告,坐待定讞,會員即便欲助陣,只能徒呼負負!何以至此?此其四;

總上四者,想必諸多北律會員,也想問「車窗」在那?我們會員,也想捶一捶!看看能否「敲出」真相?北律推行,律師「單一入會」,貪污鉅款,莫非也要推李女是「單一正犯」,億萬鉅款,一人承擔?

《梅崗城故事》為結:當葛雷葛萊畢克飾演的律師,於種族歧視盛行時,孤軍奮戰,為黑人重刑犯辯結後,踽踽獨行,樓上旁聽的黑人們,全體自發,脫帽起立,老者對律師幼子說:「站起身來,因為你爸爸要經過。」不知感動多少法律人,熱血沸騰,因此投身律師志業。近日臺灣律師,涉嫌詐欺,律所遭搜索羈押,法辦者眾,北律若內控得宜,方能制裁害群之馬,畢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望北律長官與檢座,齊心協力,就本案盜領,別讓人質疑,搞雙標之嫌。

*作者為律師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