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蜜蜂收廢食用油 環保署推工作證

2014-11-19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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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奸商回收廢棄食用油改製,環保署推動工作證,圖為工作證正面和背面,左下方還有QR code。(何孟奎攝)

為免奸商回收廢棄食用油改製,環保署推動工作證,圖為工作證正面和背面,左下方還有QR code。(何孟奎攝)

為掌握廢食用油流向,行政院環保署長魏國彥今(19)日表示,將推動回收個體戶(小蜜蜂)工作證,工作證上有照片、公司名稱、電話、許可證字號、QR code、防偽浮水印等資料,未來希望統一格式,讓民眾看到回收廢食用油者都有證件,方便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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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黑心油品事件後續處理情形,包括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主任蔡淑貞、衛福部次長許銘能、環保署長魏國彥、農委會副主委王政騰、消者處長劉清芳、財政部關務署長饒平等官員都出席。

魏國彥說,廢食用油回收管制,規定工廠、飯店等大型業者應將廢食用油交付給合格清除機構並通報流向;至於攤商、小吃店在輔導期間,小蜜蜂仍可繼續向其收受廢食用油,但應明確交代回收的廢食用油交給合格清除機構或再利用機構,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也同步進行稽查。

魏國彥出示小蜜蜂工作證範本指出,環保署今天與包括小蜜蜂在內的回收業者洽談廢食用油回收申報管理方式,希望發給小蜜蜂工作證,讓他們掛在身上、放在車上,此證在12月31日前的輔導期間,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都有發放,未來希望統一格式,進行回收工作,民眾看到回收業者的證件,有手機者可以用QR code拍攝、連上雲端,建立追溯動作。

許銘能表示,對輸入食用油脂強化邊境查驗措施,包括暫停受理香港豬油之報驗;中、港、澳其他油脂須檢附官方衛生證明文件並逐批查驗;暫停受理自越南輸入牛、羊、豬油脂的報驗等。國內追蹤系統也已公告實施,營業額3000萬元以上業者要採電子發票機制,今年底以前完成,以利流向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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