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黃安們」濫用健保 林俊憲將提案修法:1年未在台灣住滿183天,提高健保費到1萬2

2020-03-02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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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資深藝人黃安。(取自黃安微博)

20200227-資深藝人黃安。(取自黃安微博)

武漢肺炎(新冠肺炎)延燒,而健保制度的議題也被各界關注。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日受訪時表示,健保資源不能被濫用,他將提案修《全民健康保險法》,對一年沒在台灣居住滿183天、無法提出收入證明、沒有繳稅紀錄者,新增健保繳納的第七類,不應該再幫其補助健保費,未來的健保費將從749元增加到最高1萬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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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日前在臉書指出,「堵上健保漏洞」,最近武漢血友病童用藥的風波,引起大家關注海外國人投保健保的問題,部分的人長期在海外工作生活,每年回台卻只要補繳少量健保費,卻能享受台灣高品質的醫療服務,這對國人十分不公平;健保的漏洞,是時候該補上了。

林俊憲受訪時表示,現行健保有許多漏洞,健保署還指出,依照健保財務的狀況,恐在2022年又要調漲健保費。林俊憲指出,應該要共同維護健保,有不公平、有漏洞的地方,就要進行修正、彌補。

林俊憲說明,他將提案修法,建議若在一年中,沒有在台灣住滿183天,又沒有辦法提出收入證明,政府要將此類人特別獨立出來,目前健保分為6類,無法歸類於前5項的都是第6類,且都是以最低推點繳交最低健保費。

林俊憲舉例,像是資深藝人黃安經常在網路上吹噓自己年收入幾千萬元,但每月只需繳最低保費749元,顯然就不合理,所以修法後像黃安這種人,政府就能定為第7類,月收入平均18萬元以上、沒有居住在台灣,政府不應助補助健保費,未來健保費將從749元增加到最高1萬2000元。

《健保法》現行規定六類被保險人,第一類為公職、公民營事業受雇者、雇主或自營業者等;第二類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第三類為農會及水利會會員等;第四類為服替代役期間之役齡男子、在矯正機關接受刑的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的執行者;第五類為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第六類為榮民、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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