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在一起看這2則新聞,那些憂台灣經濟因中韓FTA而更難與韓國競爭的人,一定會更睡不著覺。
數日前,國內上市公司南港輪胎的採購主管,因為長期收取回扣被押。這名採購拿回扣已十多年,估計A了有15億元。警方搜查其住家時,面對的是滿坑滿谷、高達2億多元的現鈔到處擺,讓警方大開眼界。
日前華爾街日報報導,韓國電子業龍頭三星的高級主管200人,因為新公布的第2季業績下滑、不如預期,羞愧的集體退回在此之前、領取的年中獎金中的4分之1,金額為300萬美元(約台幣9000萬元)。
這2件事顯露的不僅是企業高管的羞恥心,也顯示企業的文化及管理能力。
拿回扣者從來往廠商處拿到錢,廠商當然要把這個成本加在價格上,公司因而要多花錢買東西,因此也等於就是A公司了。雖然民間企業員工的收取回扣與公務員收賄的貪污罪不同,但同樣是違反刑法的犯法行為,只是一個是A國家,一個是A公司。
台灣企業的採購及其它高管收取回扣、自肥之情事相當普遍,有的是掌控上市公司家族者自肥,因為是掌握經營權者自肥、A公司,這種事件反而不易爆發;只有像太電那種撈過頭把公司搞垮時,大家才看到太電內部幾大家族是如何自肥與A公司。
另外一種則是公司內的高管與採購私下拿回扣,這次的南港輪胎案、鴻海採購回扣案,都是這種情況。採購有拿回扣的空間,顯示的是企業管理與稽核制度有缺失;而如果能長期拿回扣都不被發現,則更是企業管理不善及經營者的無能。台灣顯然在企業的管理上是有待加強。
三星這次因業績下滑,高管就集體退回部份獎金,比之華爾街那些釀成金融海嘯後,仍敢領取高額分紅的金童們,當然是高下立判;這種「恥感」,其實也是驅策企業不斷往前、擴張、提升競爭力的最大動力。台灣,有嗎?
2008年金融海嘯後,台韓的全球競爭勝負逐漸明顯,台灣似乎已逐漸被韓國拋在後面。許多人因此批評政府的政策與作為─不過,那不會是故事的全貌。有責任的不會是政府而已,企業本身也有許多要檢討、加強之處─或許其責任更遠遠高於政府政策的問題。
一方是高管恥於未讓公司達到業績,而把已吞下的獎金吐回;另一方則是不論公司死活,一袋袋現金的搬回家。台韓的產業競爭,台灣最後可能不是敗在FTA而已,而是敗在這裡。想想,是讓人心寒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