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流鶯MIKO無罪─始作俑者是立法的婦團、糟糕的執法與擺爛的政客

2017-03-07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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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無論是罰娼嫖的社維法80條,與縱容警員用兒少29條查緝成人性交易廣告,都是反映柯市府寧可用罪罰化來壓制性交易,也不願意落實性交易合法化。然而,明明有法源依據卻不依法落實,反而虛耗警力一再取締查緝,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性工作者靠賣淫自力救濟維持基本生活,本已是入不敷出,柯市長表面看似一再迴避,實則強力掃黃、取締,更是陷性工作者們於不義。若柯市長對待性交易還是一本虛偽的政策思維,就不如不要連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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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發生於2015年流鶯MIKO的案例,同時反映兒少條例立法20年,諷刺與矛盾的性控制。嚴格管制的性法律,實際上也維持台灣無法誠實面對性而表理不一致的社會規訓:「掛羊頭賣狗肉」的店家才好生存、性交易有合法法源卻沒地方政府敢落實、只能做不能說的假道學偽善、網路與社群媒體app充斥只能私下流通的色情資訊。當性無法被正面面對,因為無法禁絕,就只能檯面下偷偷來,反而可能製造更多問題。

然而推動20年前兒少法立法,勵馨基金會為主等大型社福專業團體,是假保護兒少之名,實際上卻是體制的建置者,並結合體制資源成為既得利益者,不斷以監督、修法來維持全面嚴密的性管制、性保護。此法條同時也造就警方與檢方濫訴濫權的惡質權力,不斷打壓成人性交易、性工作者的生存與勞動空間,其所達到的維穩效果亦不言而喻。行政首長柯市長害怕與迴避性別議題的心態,亦與婦團維持虛偽的性道德社會規訓共構,不斷拿弱勢娼嫖當祭旗,交出假惺惺的取締成績單,塞住婦團與民代的嘴巴,以免再度陷入類似波卡的性別口水風暴。表面上是維持一個去性化的虛偽社會,卻害了底層性工作者的生存。

MIKO的無罪判決是直接告訴這些保護兒少心切的婦團,應該要面對這個爛法條所製造的後果;同時打臉檢警司法系統,不應用兒少法不分青紅皂白地拿成人性交易廣告開刀;當然也證明柯文哲是浪費警力資源在不必要的查緝,而應該花資源在研擬如何落實性交易合法化,才是根本之道。因為當罪罰化已明顯無法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就應以合法管理性交易的思維來務實面對!

*作者為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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