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安觀點:平議婚姻平權之省思,包容、尊重?平等、歧視?

2017-02-21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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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下一代幸福聯盟29日於台北地檢署外召開「守護家庭,抗議政府不公」按鈴申告行動記者會,現場出席民眾紛紛以束帶將雙手銬住,表示對1226當天行動警方之作為提出抗議。(顏麟宇攝)
「下一代幸福聯盟」強調,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改變,應該交由全民公投的決定,而非僅由部分立法院委員、或受到特定團體的壓力而推動修法。(顏麟宇攝)

謝啟大說謠言滿天飛:台灣最美的風景絕對不是尤美女,最醜陋人心是政治人物。反對者這麼多法案竟然閉門通過,立委可以為所欲為嗎?廖國棟:多元聲音沒集中,但堅決反對修民法,同意另立特別法或專法,不管是同性婚姻或同性伴侶法,法務部儘速研擬出版本;家事法權威葉光洲律師:反對貼標籤,推動修專法,你的開放叫平權,我的保守就不是,用專法男女婚約不動,一樣可以保障,財產權、親屬權、醫療法,基本權利保障。柯志明也認為,一夫一妻是最好的婚姻制度,因為它最完美地體現婚姻的本性與價值。一夫一妻制婚姻中的丈夫與妻子同享平等尊嚴,能完全彼此擁有與結合,彼此互補,互相扶持(Kairos,風向新聞,2016年11月18日)。就在這種完美的合一中,夫妻能生兒育女,使他們的孩子在共同的父母關係中,學習相愛,維繫倫常,延續人性價值。這是所有其他婚姻制度無法實現的婚姻合一與由之形成的家庭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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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幸福聯盟」強調,婚姻家庭制度的重大改變,應該交由全民公投的決定,而非僅由部分立法院委員、或受到特定團體的壓力而推動修法。輔大學生代表則也表示,網路上還有很多網友不知道這次的修法內容,應該透過充分表達,讓全民做決定。所以,文化傳統形成的婚姻制度,可不可以改?可以!他改變的基礎就是「民意」。像美國也經過兩次公投,然後幾百個人的意見,竟然可以被坐在辦公室裡幾個法官否決,我覺得這個是錯的!我們國家是一個民主立憲國家,那個意思是即便是憲法的價值體系,都要透過「人民的意見」來架構。所以我認為今天這個題目,答案在「公投」!這個才是合理的!希望有朝一日,每一個人都可以不再面對性別歧視而來的壓迫與排除,不會再出現被排除而失去生命的悲劇,每個人、每個家庭都能夠享有平等而自由的生活。

 結論:

婚姻制度關係到全國人民與民眾生活、家庭倫理、道德價值、社會秩序及國家永續發展息息相關。筆者觀察兩次挺同、反同遊行訴求,同婚者定位在相愛、基本人權,以及涉及人權及歧視部分;反同者定位在婚姻是責任,孩子的教育自己決定,婚姻家庭全民決定。雙方各自立場展力量、恐慌動員,社會未準備好,搶世界第一是對嗎?

還我真平權,尊重多元文化、多元聲音、包容同志、包容大眾。不是比誰的聲音大,而是把關心的此議題的人找出來。對同性婚姻權利如何保障,直接修民法或專法,立專法是歧視?天要下雨、同志要結婚,上帝也管不著,可是要修改民法,就關係你我的事。只有經過討論,而不是對決,才能避免造成對立、撕裂,讓解放、解構、生兒育女被祝福,不要被侵犯。同性婚姻準用(法人非自然人),如非適用,就將爭議大公投吧!

*作者為前國防大學戰略講座,台灣師範大學教育碩士 / 國安戰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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